若您对现行的医疗过错责任划分赔偿标准持有异议并认为其存在不合理性,我们建议您尝试借助法律手段来提出申诉。具体而言,您需要先全面收集并认真整理所有与医疗过错行为有关的重要证据材料,这些可能包括病历记录、精准的诊断报告、全部费用项目的医疗费用清单等等。之后,您还可以依法向专门的医疗事故鉴定部门递交申请,以此来确证责任划分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假如现有的判定结果并不符合您的期望,您有权于法定期限内在上级主管单位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过错责任8种情形有几种
在诉讼过程中,医疗机构如若遭受过错责任,有以下八项常见情形:
首先是未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规范的相关规定;
其次是对于法庭调查过程中的病历资料隐匿或拒绝提供,或存在遗失、伪造、篡改以及非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
再次是未能按照指定时间范围内补充记录抢救期间的病历材料;还有就是在诊疗过程中,未履行告知义务,向患者充分说明病情状况、医疗处理手段、医疗风险以及备选治疗方案等重要信息;
最后两项是未征得患者本人同意便公开其病历资料,同时还可能出现过度医疗行为,以及由于医院及医生的疏忽导致未能及时实施必要的医疗挽救措施而引发的损害赔偿事件。以上各类状况皆有可能使医疗机构陷入过错责任的境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慎重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三、医疗过错责任划分与赔偿比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医疗过失责任的特定划分,往往是基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工作人员在各类诊断及治疗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性及频率。具体而言,可以将其划分为五个层面:全面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显然,对于这些职务行为带来的损失或损害,各层级所承担的赔偿比例也将区别对待。例如,全面责任即需要依约全额负责赔付;而主要责任则承担赔付责任的60%-90%;至于同等责任,则需负担总损失的50%;再往次之,次要责任所承担的部分为20%-40%;至于轻微责任,一般仅需承担10%以下的额外进行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如对当前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存疑,建议法律途径申诉。收集病历、诊断报告、费用清单等关键证据,提交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确认责任与赔偿。不满判定,可于法定期限内向上级复议或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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