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电话录音如果合乎一定规定条件的话,是可以作为法律诉讼中的有效证据加以采纳的。
然而,电话录音作为法律证据,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即其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
首先是合法性的要求,这意味着我们获取录音资料所采用的手段和步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真实性的要求,这表示录音内容不能有任何被篡改或者剪辑过的痕迹,完全如实反映了当时的真实情景;
最后是关联性的要求,也就是说,录音内容必须与待审理的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直接且紧密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电话录音可以当打官司的证据吗
在特定情形下,电话录音可以视为启动司法程序所需的有效证明文件。
然而,电话录音若欲具备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须严格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的三项基本原则。
首先,关于录音的采集手段务必遵循合规性原则,切忌通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之途径获得。
其次,录音所呈现的内容需真实反映出案件的主要事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任何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手法所获取的证据,均不得作为证实案件真实情况的依据。电话录音如能清晰且完整地描绘案件核心事实,与其待验证的事项具有紧密联系,同时又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则在审判过程中有望得到法庭的认可并将其纳入证据范畴。
然而,法院在审慎考虑全案证据后将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电话录音可以算作证据吗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需合法、真实、关联。合法性防侵权,如禁未授权窃听;真实性禁篡改,保内容纯真;关联性确证事实相关,逻辑清晰。简言之,合规获取、原汁原味、紧密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现行法规,电话录音在符合规定条件(如合法取得、内容真实完整、未经技术处理)时,可作为法律诉讼中的有效证据。这些规定确保了录音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使其在法律程序中得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