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罪属于什么类案件
贪污罪构成了我国公诉案件中的职务犯罪类别。贪污罪,是指在担任公职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侵吞、盗窃、诈骗或以其他不合法手段攫取公有财产的违法行为。贪污罪对国有财产权产生了极其严重的侵害,直接威胁到国家机关职能的正常运行及公职人员的道德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贪污罪属于经济犯吗
贪污罪系经济犯罪之一种。它是指那些国家公职人员在其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通过侵吞、盗窃、诈骗等违法手法,或是采取其他形式,非法获取并占据国有资产,构成的刑事罪行。而经济犯罪则特指那些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违反国家的金融政策和法规,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以谋取私人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行为。贪污罪对公有财务和国家的法律秩序所造成的危害性极为严重,给公众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三、贪污罪属于谁来侦办
在我国,贪污罪的调查工作通常由监察机关承担。监察机关的职责是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展开深入调查。经过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之后,如若认定相关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则会将案件正式提交至人民检察院,并交由其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提起公诉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贪污罪,作为我国公诉职务犯罪的一类,指公职人员借职务之便,非法侵占、窃取、骗取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产,严重侵犯国有财产权,直接妨害国家机关职能的顺畅执行,并挑战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