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离婚纠纷中的债务分割诉讼时,诉讼费用的具体征收标准往往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案件所涉财产金额予以综合评定。若该诉讼案件并未牵扯到任何财产分割事宜,则每起案件需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
然而,当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时,财产总价值如未超过20万元,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费用;但若财产总值超出此范围,则需按超出部分的0.5%比例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关于立案后撤销诉讼与律师费用处理的问题
关于律师费用方面,应参照代理协议中已明确的条款进行计算确定。若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后决定撤销起诉,相应的诉讼费用将会提交至法院申请退还,这类情况下,通常能获得退还金额的50%。
依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若通过调解途径达成和解或由当事人主动提出放弃诉讼,其相关案件审理费用会予以减免;也就是说,只需要缴纳一半的费用即可。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三、立案后又撤案了怎么办理
在通常情况下,对于已经立案后实施撤销案件处理的过程以及可能产生的相关影响,我们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深入的分析与评估。这其中,针对刑事案件的情况,想要解除立案往往必须具备合法合理的前提条件,如案件事实缺乏足够明确性,证据存在不足之处,或是犯罪行为情节极其轻微且造成的危害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视为构成犯罪等等。当涉及到撤案行动时,须严格遵守审查及审批程序的要求。
另外,在民事案件领域中,原告方有权向法庭递交撤诉申请。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对撤诉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展开全面细致的考量,例如是否属于自愿撤诉的范畴,是否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产生任何形式的损害等问题均应被逐一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纠纷中,债务分割诉讼的费用征收标准依据法律规定和财产金额综合确定。若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诉讼费用一般在50元至300元之间。这一标准确保了诉讼费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