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各自独立购置的房产自动视为其个人私有财产。若再次步入婚姻,这些房产的归属权仍明确保留给原始购买者,此权益不受二次婚姻影响,系法律明确且无可争辩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一方欠债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分割共有房产时,首要考量债务归属。若债务为婚前或离婚后单方背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应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不影响房产分割。反之,婚内产生的共同生活或经营债务,需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再分割剩余。法院会综合双方意愿、房产来源、贡献度及子女抚养情况决定分割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后一方买房,后复婚怎么办理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其中一位当事人购买了某处房产,那么此项不动产无疑归属于购房人的私人所有。在重新缔结婚姻关系后,房产的所有权并不会因为夫妻二人重返婚姻殿堂就自然地转变为共同财产。倘若两位当事人有意将该处房产变为共同拥有的资产,他们可以经过深度磋商后达成共识,并以书面形式签署相关协议来明确这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复婚后,该房产仍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对该房产有特别约定,例如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则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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