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必须的营养费用,身体残废赔偿金,用于辅助残疾人行动的器具费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康复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补偿费用等等。
双方当事人应该首先尝试针对以上列出的各项费用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达成协议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程序来获取公正的裁决。
二、交通事故转院需要什么手续
交通事故患者转院所需的程序及手续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您想要转向其他医院接受治疗,则必须事先征得所属上级医生与科室主任的认可,并将此决定上报至医院的医务部门。这样便可顺利地完成转院手续。
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还须一同处理相应的费用结算事宜,这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所要求执行的步骤。需注意的是,倘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病患的身体健康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事故转院责任认定有标准吗
交通事故中转院的责任认定有明确的标准吗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的相关标准如下:
首先,若由于某一当事人的过错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则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面责任;
其次,如若涉及到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需依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性进行分析,进而分别予以主责、同责以及次责的认定;
再者,如果各方均未产生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且属于交通意外事故范畴,那么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若有一方当事人蓄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则另一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通常涵盖医疗、务工、护理、交通、住宿、伙食补贴、营养、残疾赔偿、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及后续治疗费用、丧葬和死亡补偿等。双方应友好协商,未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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