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配套费什么时候取消的
山西配套费用实施取消的确切时间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2007年起房地产配套费被正式废除。该项费用原本主要用于构建建筑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备领域,涉及城市主次干道路网、供水排污系统、输配电设备、燃气供应网络、街道路灯装置、公共交通体系、环保卫生设备以及园林绿地管理等方面的建设及养护工作,其功能在于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随着时代变迁,该费用逐步与各类城市建设资金进行整合,部分收费项目得以精简,相应的收费标准也得到适度下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山西土地出让金何时开始征收?
土地出让金的征收起始时间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开始征收。具体而言,当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需按照约定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这通常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缴纳。
不同地区在土地出让金征收的具体政策和时间上可能存在差异,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土地管理法规、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如果您想了解山西具体的土地出让金征收时间等相关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专业的土地法律师。
三、山西房产税征收标准什么时候调整的
截至2023年7月,山西省房产税征收标准未进行调整。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方面,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但政策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调整,如有最新调整,以当地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山西配套费用自2007年起被取消。该费用原用于市政公用配套设备建设及养护,如道路、供水、排污、供电、燃气、路灯、公共交通、环保卫生和园林绿地等。随时代变迁,该费用与城市建设资金整合,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得到精简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