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诱供了之后该如何处理
倘若您遭遇到警方实施引诱招致供词并以此为依据立案的情境,尽管证据确实充分,但仍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此事,同时亦可向检察机关投诉、举报此等情况。所谓“诱供”,即是指为了获取口供,侦查人员或审判人员采取各种手段,诱导刑事被告人或证人按照他们的主观意图或推测进行陈述,这无疑是一种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对于此类侦查人员的非法取证行为,当事人完全有权利报案、控告、举报。而当人民检察院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存在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情况时,会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若经调查证实情况属实,检察院将提出相应的纠正意见。如果涉及到构成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的情况,则应依法追究相关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被诱供后在法律上该如何维护权益
被诱供后,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首先,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侦查机关对其进行合法讯问,若发现存在诱供情况,应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调查取证。其次,在审判阶段,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即申请法庭排除因诱供而获得的证据。法庭会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若确属诱供所得,会将其排除在诉讼证据之外。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申诉等途径,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以纠正因诱供导致的错误判决。但需注意,维护权益的过程可能较为复杂,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帮助。
三、被诱供后获取的证据如何认定
被诱供后获取的证据通常会被认定为非法证据而予以排除。诱供是指侦查人员以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在司法实践中,若能证明存在诱供行为,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将受到严重质疑。因为诱供可能导致当事人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供述,从而影响司法公正。法官会依据相关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对证据的取得过程进行审查。如果确有确凿证据表明是诱供所得,该证据将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要认定诱供并非易事,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如录音、录像等。总之,被诱供后获取的证据一般会被否定其法律效力。
若遇警方诱供取证,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诱供系非法收集证据,当事人有权报案、控告。检察院核实后将纠正,涉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者,将依法追究刑责,最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