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如您所述,强制执行措施存在违法事宜,建议您向上诉至负责该案件执行的本级法院提交书面申诉。法院将对此申诉进行严谨的审查,若申诉理由充分且证据确凿,法院将会裁决撤销或纠正先前违法的执行行为。此外,您亦有权申请国家赔偿,以弥补因违法执行行为而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后如何处理
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后,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一般不能再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确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在发现财产的两年内再次申请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需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法院会对新线索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则会恢复执行程序。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执行期限的延长或重新计算,比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等因素。
总之,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后并非完全无救济途径,申请执行人可通过及时提供新线索等方式争取恢复执行。
三、强制执行行为违法该如何进行救济
若强制执行行为违法,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首先,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应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并作出裁定。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其次,对于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造成损害的,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国家赔偿。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赔偿申请,经依法审查后,若符合条件,国家应给予相应赔偿。此外,还可通过检察监督途径,检察机关可依职权对违法执行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等。总之,当事人应及时采取合适的救济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强制执行行为违法,您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撤销或改正违法的执行行为。您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以弥补因违法执行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