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病史档案(含门诊病历、住院记录、诊断证明等)、医学影像学检查单(如X光片、CT片等)及其他相关检查报告。交通事故致伤需提供责任认定书,工伤致伤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伤残鉴定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首先,由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诊断证明等材料。然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审核材料,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鉴定时,申请人需配合鉴定人员进行检查等相关工作。
所需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检验报告等医疗资料。
2.身份证、社保卡等身份证明材料。
3.与工伤认定相关的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等。
4.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以证明受伤与工作的关联性。
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需根据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规定办理。
三、伤残鉴定如何进行材料准备
伤残鉴定材料准备如下:首先需准备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能反映受伤过程及治疗情况。其次是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确定被鉴定人的身份信息。再者要有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报告、磁共振成像等,直观展示受伤部位及损伤程度。若有后续治疗情况,也需提供相关病历和费用凭证。另外,如涉及交通事故等,还需准备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准备材料时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按鉴定机构要求的格式和份数提交,以便顺利进行伤残鉴定,准确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件、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影像学检查报告(如X光片、CT片等)、与受伤相关的其他检查报告。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还可能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因工伤导致的,则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