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的关键证据包括:1借款合同或借据证明借贷协议;2转账记录或银行流水证实款项交付,现金交易需证人证言;3沟通记录如聊天、短信、邮件辅助证明;4第三方见证人的证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借钱不还起诉需准备哪些证据?
起诉借钱不还需准备以下证据:借条,这是证明借贷关系最直接的证据,应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转账记录或收款凭证,用以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证人证言,如有知晓借款情况的证人,可让其出具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聊天记录、短信等,若借款时有相关沟通记录,可作为辅助证据。准备这些证据时要确保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未约定还款期限,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算。在起诉前,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借钱起诉怎样收集有效的证据
借钱起诉需收集以下有效证据:借条,需明确借款金额、利息约定(如有)、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且由借款人亲笔签名;转账记录,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给借款人,可通过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等方式;聊天记录,若借款时有聊天约定,可保留聊天内容,能体现借款事实及相关细节;证人证言,如有见证人在场,可让其出具书面证言并签字。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保存原件,同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起诉时将这些证据一并提交给法院,以增加胜诉的几率。
借钱起诉通常需要以下几类关键证据: 首先是借款合同或借条,这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直接证据。其次是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用以证明款项已经实际交付。如果是现金交付,可能需要证人证言等来辅助证明。再者,双方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沟通记录也能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还有,如果借款时有第三人在场见证,其证人证言也可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