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签字确认

最新修订 | 2025-01-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通常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证人、负责办理的公安干警签字确认,特殊情况还可能需公安机关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同时,取保候审决定要全面考虑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公安局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签字确认

一、公安局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签字确认

在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通常需得到如下人员的签字确认:第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亲自签署文件,以此表明他们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与取保候审相关的各项规定;第二,保证人亦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人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则需郑重承诺将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此外,负责办理此案的公安干警也需要在文件上签字,以确保整个取保候审程序合法性及有效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甚至可能需要公安机关的相关领导进行签字批准。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全面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

二、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多久移交检察院

公安局在决定取保候审后,通常需要多长时间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 由于此类情形的特殊性以及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现行法律并未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

然而,在通常情况下,无论是否经过调查完毕,案件都需要移交给检察官进行审理和起诉

这一过程可能持续大约两个月左右的时间。

至于取保候审(人身限制措施之一)的期限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不应持续超过十二个月。

此外,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的审批权限也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其中,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为六个月。

而对那些涉及复杂情节、且一般侦查期限已到期仍无法得出结论的案件,可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延长一个月的办案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公安局取保候审谁签字

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后的逮捕程序中,应当由谁负责签署保释决定? 在司法程序中,如需执行取保候审,必须经过家属签字同意。

然而于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请求取保候审之举,若家属选择答应作为保证人,则需其本人亲自签字表示同意。

反之,若未落实上述措施,亦可无需家属签字。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若决定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应由检察机关批准并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当我们了解公安局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签字确认的时候,也要清楚与之相关的其他重要问题。例如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这直接关系到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准则,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还有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如何确定与缴纳,这也是当事人及其家属非常关心的问题。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人正面临取保候审相关的疑惑,不管是签字确认方面,还是后续遵守规定、保证金相关等事宜,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安局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签字确认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3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0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4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35****321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666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951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安局取保候审谁签字
公安局对于取保候审申请的审批过程中,由谁负责进行签字1、该请求需家属签署同意书。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若家属担任担保人职务,则对此项决定需其家属签字确认。反之,家属可选择是否予以签署。2、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某人实施逮捕之后,欲对该当事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此事项应由检察机关批准并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安局取保候审都需要谁签字?
向公安机关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上,需要有被取保候审者、保证人的签字。当然想要被取保候审,并不是必须要提供保证人。如果依旧不知道公安局取保候审都需要谁签字,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取保候审签字一定要在公安局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如对涉嫌犯罪之人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手段来控制其活动自由时,此项任务往往会由公安机关配合进行执行。即便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如果派出所给予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那么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也有权要求被取保候审者定期向其汇报相关情况,同时还需制作详细的笔录以备查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取保候审公安局长不签字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次被侦查机关传唤或受到司法管制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申辩。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律师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但是,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律师有权查询涉嫌的罪名、与被羁押人会面并询问案情,但是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需要事先获得批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样确定公安局管辖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局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某市区公安局管辖,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就会被羁押在浦东新区,以后该犯罪嫌疑人也就由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如果是重大刑事案件才会由某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当然也决定了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刑后劳动改造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1、对人民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3、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4、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5、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6、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7、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8、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 9、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8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名字代签如何确认?
合同名字代签应当是根据被代签的人的意思来确认,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委托他人签字的话,必须是需要有相关的委托授权书的。合同名字代签如何确认,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公安局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安局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某市区公安局管辖,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就会被羁押在浦东新区,以后该犯罪嫌疑人也就由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如果是重大刑事案件才会由某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当然也决定了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刑后劳动改造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1、对人民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3、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4、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5、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6、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7、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8、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
9、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局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安局的管辖权如何确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安局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某市区公安局管辖,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就会被羁押在浦东新区,以后该犯罪嫌疑人也就由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如果是重大刑事案件才会由某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当然也决定了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刑后劳动改造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1、对人民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3、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4、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5、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6、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7、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8、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
9、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局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局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某市区公安局管辖,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就会被羁押在浦东新区,以后该犯罪嫌疑人也就由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如果是重大刑事案件才会由某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当然也决定了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刑后劳动改造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1、对人民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3、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4、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5、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6、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7、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8、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 9、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公安局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签字确认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