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子爸爸继承后还能继承给儿子吗

最新修订 |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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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爷爷的房子经爸爸继承后,爸爸可再次将其继承给儿子。这是遗产的再度传承,若爸爸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能通过遗嘱或法定继承将房屋留给儿子。遗嘱继承可按爸爸意愿指定儿子继承,法定继承在爸爸未立遗嘱时按规定顺序由儿子继承,但房屋存在共有人或债务等情况会影响继承,爸爸合法拥有所有权时就有权再继承给儿子。
爷爷的房子爸爸继承后还能继承给儿子吗

一、爷爷的房子爸爸继承后还能继承给儿子吗

爷爷的房子经爸爸继承后,爸爸具备将其再次继承给儿子的权力。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属于遗产的再度传承。

倘若爸爸合法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他可以借助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途径把房屋留给儿子。

遗嘱继承能够依照爸爸的意愿清晰地指定由儿子继承房屋;法定继承则是在爸爸未立遗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儿子有权继承该房屋。

不过要留意,要是房屋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存在债务等状况,或许会对继承的开展产生影响。

总之,爸爸在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条件下,有权利将其再次继承给儿子。

二、爷爷的房子没有遗嘱孙子有继承权

在不存在遗嘱的情形下,孙子一般不具备直接的继承权。

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涵盖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时,孙子才能够继承爷爷的房产。

不过,倘若父亲比爷爷先离世,孙子则可以代位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总之,仅就通常情况而言,如果没有遗嘱,孙子通常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房子,具体情形还得依据实际的法律关系证据来予以确定。

三、爷爷的房子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通常来讲,孙子对于爷爷的房子是没有直接享有继承权的。

继承权主要是依据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来确定的。

在法定继承方面,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之内,不过要是其父亲比爷爷先去世,那么孙子就可以代位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份额。

倘若爷爷在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将房子指定由孙子来继承,这样孙子就能依据遗嘱拿到该房屋。

总之,一般情况下孙子对爷爷的房子没有直接的继承权,具体情况得具体看待,要是有需求的话可以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

当探讨爷爷的房子爸爸继承后是否还能继承给儿子时,我们要明白其中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细节。在爸爸合法继承爷爷的房子后,这房子就成为爸爸的财产。如果爸爸想要把房子继承给儿子,首先要确保爸爸对房子拥有完整的处分权,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限制产权的情况。同时,爸爸还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房子由儿子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爸爸是否存在债务问题可能影响房子的继承,房子的产权变更手续等。如果您对这些问题或者类似的继承相关疑问感到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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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被代位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得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配偶若具备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条件的,则依现行法的规定其地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且其是否能够继承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为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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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关于代为继承权的性质有固有权与代位权两种不同学说。依固有权说,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其本身固有的权利,并不以代为人是否有继承权为转移。依代位权说,代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不是基于其本身固有的权利,而是被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因此被代位继承人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的,一般不应发生代位继承。我国现行法采代位权说。依现行法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因此,只有在被代位人不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也有学者提出,对代位继承权应以采固有权说为宜,被代为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应影响代为人的代为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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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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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死了爷爷的遗产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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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想要继承爷爷留下的在重庆的老房子,因为爷爷前几年就立了遗嘱,去年去世之后,爸爸就想要办理相应程序进行继承,但是对相应法律不了解,求继承法的内容义务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   
二、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三、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由此,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4、《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我的爸爸想要继承爷爷留下的在北京的房子遗产了,爷爷年轻的时候也是非常的拼的,为了给爸爸以及弟兄们更好的生活,现在去世了,爸爸要继承他买的房子了,请问在遗产继承中房屋继承的步骤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i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权男女平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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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怎么继承爸爸的遗产?
儿子继承爸爸的遗产,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对于父亲有遗嘱的,应当严格按照遗嘱中的条款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儿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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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的爸爸要继承爷爷留下的一套在上海的商品房以及一辆宝马车。因为爷爷以前是浙江的商人,所以经济上有一定的优势,现在爸爸要继承遗产了,求继承人将遗产赠与协议范本
[律师回复]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受赠人、抚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第二条 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医疗安排:甲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 元。其他安排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本协议。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第八条 违约责任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 办事处留存一份。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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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死了孙女有权利继承爷爷财产吗
祖父去世后,孙女有权继承其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其直系后代可代替其行使继承权。因此,在父亲去世后,孙女有权代位继承祖父的财产。同时,孙女也有权继承父亲应得的遗产部分,但需与其他直系晚辈共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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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爸爸要继承爷爷去年过世前留下的房子,因为爷爷在过世前,立了遗嘱要将该房子过户给爸爸,但是,爸爸却不清楚过户的流程,现在求郑州房屋继承过户流程
[律师回复] 需要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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