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的金额认定标准身上的钱会被认定赌资吗

最新修订 |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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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赌资认定较复杂,赌博现场用于赌博的资金、参赌者随身携带准备用于赌博或赢取的资金等可能被认定为赌资。“聚众赌博”情形包括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等。不同地区可调整金额标准,赌博违法,应远离。
赌博的金额认定标准身上的钱会被认定赌资吗

一、赌博的金额认定标准身上的钱会被认定赌资吗

赌资的认定较为复杂。

通常情况下,在赌博现场用于赌博的资金,像参与赌博者随身携带准备用于赌博或赢取的资金等,都可能被认定为赌资。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以营利为目的,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其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

其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

其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

并且不同地区可能会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具体的金额标准进行调整。

需要提醒的是,在中国,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远离赌博是最为明智的做法。

二、赌博的金额认定标准有哪些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关于各类赌博行为中涉及到的赌资额度的判定标准因具体参与方式以及所在地域的不同而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一般而言,当涉及到诸如三人及其以上群体进行赌博活动且抽头渔利数量累计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或是赌资总量累计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又或是参赌者人数累积超过二十人这类赌博情境时,我们便可将其视作是聚众赌博的事实。

而针对目前逐渐兴起的网络赌博类型,赌资额度则可通过将在线投注或赢得的点数乘以每一个实际代表的资金数值这一计算公式来予以确认。

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对于那些试图开设赌场的人来说,赌资额度的判定往往需要慎重考虑实际投入的资金、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涉案人员的陈述等多方面因素。

最后,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具体的判定标准仍需依据当地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具体化地制定与实施。

三、赌博的金额界限怎么算

在中国,不同地区在赌博金额界限的认定方面确实存在差异,通常有以下这些情况。

治安处罚层面,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大,就会受到处罚

具体来说,可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要是情节严重,那就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而“赌资较大”这个标准在各地并不统一,像有些地区规定个人赌资达到300到500元以上就属于赌资较大了,而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这个标准可能会更高些。

刑事犯罪层面,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就构成了赌博罪

其中,对于聚众赌博的情况,当组织3人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又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情形时,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体现了国家对赌博行为在不同程度上的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良好秩序。

在探讨赌博的金额认定标准以及身上的钱是否会被认定为赌资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赌博现场用于赌博的筹码、用作兑换筹码的现金等通常会被认定为赌资。而对于参赌人员随身携带的尚未用于赌博的财物,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其与赌博行为存在关联,一般不会认定为赌资。另外,网络赌博中的赌资认定也有其特殊规则。若你对赌资的具体认定情形、不同赌博形式下赌资的界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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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赌资金额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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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赌数额多少会认定为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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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进行赌博。
二是开设赌场,即为赌博提供场,并以从中获取的收入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其次在主观上是以营利为目的,即通过赌博获取财物,可见,你的同学在课余时间进行以娱乐为目的的赌博游戏,不构成赌博罪。
赌博罪的赌资金额的认定
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域外开赌场禁招中国人
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帮他人赌博以共犯论处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5、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带少量财物娱乐不算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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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高额工资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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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赌博的构成赌博罪吗,赌博金额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我们知道,赌博罪违反了社会管理秩序,如果是以赌博为业或者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是一种犯罪。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概念,什么是赌博罪。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进行赌博。二是开设赌场,即为赌博提供场所,并以从中获取的收入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博罪的赌资金额的认定如下:
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2、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3、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4、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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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赌资金额怎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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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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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赌资该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赌博罪赌资该怎么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赌博罪赌资如何认定
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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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活动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一)》(公安部公通字2020第36号):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有哪些
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
(一)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赌博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赌博,有的则本人不参加赌博,但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
(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三)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了赌博犯罪。犯赌博罪的,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执行中,要注意区分赌博犯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界限。在认定赌博犯罪时,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不是以此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场所、赌具等,但未从中渔利的,一般不应作犯罪处理,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涉赌数额多少会判定为赌博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涉赌数额多少会判定为赌博罪问题解答如下, 涉赌数额多少会认定为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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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设赌场,即为赌博提供场,并以从中获取的收入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其次在主观上是以营利为目的,即通过赌博获取财物,可见,你的同学在课余时间进行以娱乐为目的的赌博游戏,不构成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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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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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情节严重怎么认定,赌博罪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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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有以下情节的需要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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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
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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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共犯该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赌博罪的共犯该怎么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在相关司法解释颁布之前,对于明知而帮助开设赌场、经营赌场、赌博资金之流转、介绍赌场员工、介绍参赌人员等事关赌博的居间行为可否认定为赌博罪的共犯还存在争议。现在相关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笔者认为,在认定赌博罪共犯时必须注意两点:
1、必须有共同的赌博犯罪故意。即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行为人的认识状态是明知,认识内容是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在此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意思的联络和沟通可以是双向的也可以是单向的,即使他人不知情也不影响赌博罪的成立。换言之,赌博罪共犯可以是片面共犯,但不限于片面共犯。
2、行为人必须提供了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其中计算机网络帮助,主要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等条件和服务。所谓直接帮助是指对于赌博犯罪的发生和发展来说,这种帮助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并不是可有可无。依此认为,对于那些在赌场组织赌博行为,没有开设赌场,参与抽头分红的受雇人员,由于他们的帮助行为不具有直接促进作用,一般不应以赌博罪共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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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赌资金额怎么认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赌博罪的赌资金额怎么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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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有共同的赌博犯罪故意。即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行为人的认识状态是明知,认识内容是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在此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意思的联络和沟通可以是双向的也可以是单向的,即使他人不知情也不影响赌博罪的成立。换言之,赌博罪共犯可以是片面共犯,但不限于片面共犯。
2、行为人必须提供了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其中计算机网络帮助,主要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等条件和服务。所谓直接帮助是指对于赌博犯罪的发生和发展来说,这种帮助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并不是可有可无。依此认为,对于那些在赌场组织赌博行为,没有开设赌场,参与抽头分红的受雇人员,由于他们的帮助行为不具有直接促进作用,一般不应以赌博罪共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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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罪办取保需要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聚众赌博罪办取保需要多少数额问题解答如下, 聚众赌博罪办取保需要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刑法》对聚众赌博罪的相关规定有: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赌博出老千能怎么认定诈骗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赌博出老千能怎么认定诈骗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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