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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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贵州省车祸伤残赔偿标准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为依据,包含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相关收入标准及年龄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多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需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贵州省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贵州省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贵州省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在贵州省,那车祸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这里面通常包含了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这些方面。

就说残疾赔偿金,它得依据伤残等级来算,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从定残那天起,按二十年去计算。

不过要是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那每增加一岁就得减少一年;

要是七十五周岁以上,那就按照五年来计算。

再看看被扶养人生活费,得根据扶养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还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来计算。

而精神损害抚慰金,得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等这些具体的情节,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其他相关的因素,然后才能确定下来。

具体到底能赔多少钱,那可就得根据实际的情况去具体计算,可不能一概而论。

二、贵州省车祸赔付标准是多少

在贵州省,车祸的赔付标准那可是主要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通常来讲,这里面涵盖了好多实际损失的费用,像医疗费,就是根据那些医疗机构开出来的医药费、住院费之类的收款凭证,再结合病历以及诊断证明等东西来确定的。

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因为车祸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他的收入状况去计算的。

护理费,得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还有护理的人数以及护理的期限来确定。

说到残疾赔偿金,那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定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确定伤残的那一天起往后按二十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也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算,同样是二十年。

不过要是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要是七十五周岁以上,那就按五年来计算。

总之,具体的赔付金额得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去仔细计算,可不能一概而论。

三、贵州省车祸赔付标准是多少钱

在贵州省,车祸的赔付标准可没个固定的数值,它得综合好多因素来算哩。

这里面一般涵盖了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啥的这些直接的损失,另外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之类的间接损失

那医疗费,得按照实际花的医疗费用来算,不过得提供正规的医疗票据才行。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耽误的时间以及他的收入状况来确定的。

护理费,就得看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还有护理的人数以及护理的期限。

说到残疾赔偿金,那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定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那天起算,一共二十年。

而精神损害抚慰金,得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等这些具体的情节,还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起来确定。

具体到底赔付多少金额,那得结合实际的情况,让专业的律师去计算和协商。

当我们关注贵州省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这个问题时,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伤残等级的认定对赔偿金额影响重大,不同等级的伤残赔偿系数各异,赔偿金额也会有很大差别。另外,赔偿项目除了伤残赔偿金外,还有误工费、护理费等,这些费用的计算也有相应标准。如果您对贵州省车祸伤残赔偿中具体项目的计算方式、伤残等级的鉴定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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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不包含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二、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三、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规定标准领取。待各地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月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14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五、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
六、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1800元。
七、各地在执行本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7号)调整相关待遇时,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八、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工伤人员原领取相关待遇的资金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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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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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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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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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用人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调整工作。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结束后,填报《2015年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情况统计表》,于6月30日前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贵州省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一)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二)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四)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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