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屋买卖合同中间人签字有啥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中中间人签字的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中间人仅作为见证方签字,一般无实质法律责任,仅证明合同签订这一事实。
但若中间人以保证人身份签字,需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若对保证方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若明确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若中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质量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纠纷中,若购房者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在时效内主张权利,比如与开发商沟通、书面提出整改要求等,以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可能丧失胜诉权。
三、房屋买卖合同债权转让有啥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债权转让需遵循以下法律规定:
通知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的目的是让债务人知晓债权转让事宜,以便其向新债权人履行义务。
从权利一并转让: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比如与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担保物权等从权利会随主债权转让给受让人。
不得转让的情形: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债权不得转让,从其约定。同时,依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进行转让。债权转让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引发纠纷,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当探讨房屋买卖合同中间人签字有啥责任时,其实责任涵盖多个方面。中间人可能需承担如实传达双方意思表示的责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传递。若因中间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一方受损,还可能面临赔偿责任。比如因中间人的错误传达致使合同无法顺利履行,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你在房屋买卖中遇到过关于中间人责任的问题吗?要是对中间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责任认定、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答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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