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赔偿中工资标准计算如下:
1.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数。
3.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七级至十级伤残无伤残津贴。
二、工伤赔偿工资是鉴定后发放吗
工伤赔偿工资并非单纯在鉴定后发放。
工伤赔偿程序一般如下:首先,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所以不是等鉴定后才发放工资,而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正常发放,之后按伤残待遇等处理。
三、工伤赔偿工资是按缴费工资来算吗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计算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来计算。
但这里有几个要点需注意。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而且,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比如,职工月实际工资8000元,缴费工资6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应按8000元算。若缴费工资10000元,本人工资3500元,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0元,那停工留薪期工资则按3000×300%=9000元计算。
工伤赔偿工资标准的计算至关重要,它关乎着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在确定工伤赔偿工资标准时,通常会依据多种因素。比如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对于伤残津贴等,会根据伤残等级按一定比例计算。如果是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若你想深入了解工伤赔偿工资标准计算中更细致的规定,像不同伤残等级在不同情形下具体的计算方式等,或者对工伤赔偿还有其他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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