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被开发商又卖给了别人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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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购买的商品房被开发商又卖给了别人怎么办?

法律问题:

我于去年购买了某楼盘的一套三居室住房,约定今年五月份上房。可到上房日期我准备办理上房手续时,却被告之已经被他人办理了上房手续。经过了解才得知,原来开发商把这套房子又卖给别人了。我应该怎么办呢?

秦景敏律师答复:

依你所述,开发商已经把你买的房子又出售给且已经实际交付给了第三人,是不可能再把房子交给你了,故你已经无法实现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开发商的行为是典型的和严重的违约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据此,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向你返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向你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如果任何一方不愿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上述规定主张你的权利,从而及时、充分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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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购书在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作用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二)认购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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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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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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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一叔叔想要咨询律师对于个人购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能改吗,因为叔叔想要更改一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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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认购书是预约合同,那么违反认购书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由于认购书系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人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非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得更改,否则构成对预约合同的违约。预约权利人可以请求对方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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