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旅行社签合同要注意啥?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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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济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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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看合同必备要素是否齐全。3、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工商部门认定的“霸王条款”。4、行程表作为合同的附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意行程表中的有关条款与合同条款有没有相互抵触的问题。5、要注意网上交费团购的合同签订问题。6、善用协商权。
与旅行社签合同要注意啥?

旅行社能够给游客提供舒心的旅行,签订旅游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该注意旅行社的哪些事项呢?近几年来,因为旅行社的原因,造成旅客旅游并不舒心,花了钱却没有达到旅游效果。本文就将要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该注意旅行社的什么作如下说明:

《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三)签约地点和日期;

(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十二)违反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重点应该约的内容有,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旅游项目及游览时间,住宿餐饮的标准,自费项目数量、名称及价格,参加购物的次数等,当然还有总的旅游费用。合同中的旅游行程表作为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旅游产品内容的约定。游客除了认真阅读之外,还应详细询问旅游线路的具体情况,以免产生误解。在交完旅游费用以后,应当向旅行社索要正规发票。出境游要明确领队。

小编整理的关于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该注意旅行社的哪些情况,希望能够帮您识别旅行社。正规可靠,让旅行欢乐,而不是添堵。希望各位旅途愉快,欢迎浏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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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旅游中出现意外旅行社需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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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中存在的三个法律关系。上述案例中,存在三个民事合同法律关系:
第一个法律关系是,旅行社和游客之间存在一个旅游合同关系。
第二个法律关系是,旅行社(导游)接受游客委托预订餐馆的委托合同关系。
第三个法律关系是,游客和餐馆之间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在这些法律关系中,总共有三个民事主体:旅行社、游客、餐馆,每一个法律关系的主体都离不开游客。
3、纠纷处理应当遵循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展开。上述不同的法律关系表明,在旅游合同关系和委托合同中,主体均为旅行社和游客,而且两者均不存在过错,也就意味着两者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实现权利。而在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中,旅行社履行了义务,但权利没有得到实现,即没有取得应有旅游团款;游客接受了旅游服务,实现了旅游权利,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即支付旅游团款。所以,游客应当按照约定向旅行社支付足额旅游团款。游客拒绝向旅行社支付团款的原因,是把三个合同关系缠绕在一起,把餐馆的过错(假如存在)作为拒绝支付旅游团款的抗辩理由,这个思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三个合同关系各自,不存在隶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在游客和餐馆之间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中,由于游客的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如果认为损害原因为餐馆服务,可以直接向餐馆主张赔偿权利。假如最后权威检测结果是食物中毒,餐馆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检测结果不是食物中毒,则游客应当向餐馆退还医疗费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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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社与旅行社纠纷发生后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游客可在返程后再追究旅行社违约赔偿责任,报名的组团社、市旅游质监所、消委、合同仲裁机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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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旅游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旅行社旅游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四川大自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时间:2005年9月9日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代订住宿。  
2、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七座现代瑞风商务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六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保证上车人数不超过此规定之人数。车辆所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甲方保证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3、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9月29日,11点半成都双流机场接机,经泸定往康定;  9月30日,康定-木格措-新都桥-黑石城-雅江;  10月1日,雅江-理塘-桑堆-稻城-日瓦-亚丁;  10月2日,乙方在亚丁景区内游玩;  10月3日,亚丁-稻城,稻城周边景区;  10月4日,稻城-崩波寺-海子山-理塘长青春科尔寺-西俄洛乡郭岗顶村;  10月5日,郭岗顶-雅江-塔公或新都桥;  10月6日,塔公-八美-甲居藏寨;  10月7日,甲居-日隆-都江堰-成都,7点前赶到双流机场送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但乙方对每日的行车时间安排和中途停车地点有决定权;若确实需要变更路线,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850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自9月29日至10月7日共计9天,包车总费用为7650元人民币。  
3、双方商定,甲方代乙方事先预订的住宿地点为  9月29日,康定康武宾馆,三间两人标准间带热水淋浴,共780元;  9月30日,雅江木雅藏寨,多人藏式民居,共300元;  10月1日,亚丁景区内亚丁人社区宿营地,六张床,共300元;  10月3日,稻城亚丁人社区,2-4人间,共300元;  10月4日,郭岗顶村民居,六张床,共300元;  上述日期及10月2日司机的住宿自理,行程其他时间乙方包司机住宿。住宿费合计1980元。  
4、包车费与住宿费总计9630元,乙方先预付定金500元,9月29日成都双流机场出车前付8130元,余款1000元在10月7日送返成都双流机场下车前结清。  
5、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总金额5%的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6、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7、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9、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故障或驾驶员原因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就近就便尽快修复或安排相应的车辆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假如因此耽误某日行程不能完成,甲方退还该日租车费用并负责乙方当天的住宿。如果乙方提出,可以双方协商中止包车,退还剩余的费用。  
10、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乙方无需支付延误其间的租车费用和司机食宿,双方其他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追究责任。双方可协商调整行程,解决后续事宜。  1
1、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
2、出发前甲方应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与司机和车辆所在单位协商处理,并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索赔。  1
3、此次包车乙方提供司机的食宿。  1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签字有效。  1
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四川大自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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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的旅行社条例规定,如果旅行社不跟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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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代订住宿。  
2、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七座现代瑞风商务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六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保证上车人数不超过此规定之人数。车辆所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甲方保证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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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总金额5%的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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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发前甲方应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与司机和车辆所在单位协商处理,并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索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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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代订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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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850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自9月29日至10月7日共计9天,包车总费用为765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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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总金额5%的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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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旅游中途摔伤怎么赔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旅游意外险是针对旅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保险期是从游客跟着旅行社出门到游客离开旅行社回家的那一刻才终止。所以只要是有证据证明是在旅游中出的事故造成的伤害,就可以申请公司理赔。如果是旅行社购买的集体意外险,那么可以委托旅行社出面与保险公司交涉。
二、旅游意外保险,顾名思义,指在合同期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指旅游者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开始,到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游意外保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保的是游客不是旅行社,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短期补偿性险种。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旅行社发生意外,旅游社要承担什么赔偿责任
[律师回复] 【事件经过】某单位组织职工及家属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滨海3日游,旅游团款35625元,但与旅行社约定,正餐自理,行程结束后支付团款。行程结束前,游客要求地陪帮助预订当地高档海鲜餐馆。游客点菜时,酒店服务员便提醒游客少点一些贝壳类海鲜,防止肠胃不适。当晚游客食欲很高,点了许多包括贝壳类的海鲜。次日凌晨4时许,相继出现了22人上吐下泻症状,被及时送医治疗,餐馆支付了全额医药费,返程时餐馆又补偿每位送医治疗的游客1000元。游客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团款,并且要求旅行社再赔偿3万元。【法律解读】
1、案例中存在的三个法律关系。上述案例中,存在三个民事合同法律关系:
第一个法律关系是,旅行社和游客之间存在一个旅游合同关系。
第二个法律关系是,旅行社(导游)接受游客委托预订餐馆的委托合同关系。
第三个法律关系是,游客和餐馆之间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在这些法律关系中,总共有三个民事主体:旅行社、游客、餐馆,每一个法律关系的主体都离不开游客。
3、纠纷处理应当遵循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展开。上述不同的法律关系表明,在旅游合同关系和委托合同中,主体均为旅行社和游客,而且两者均不存在过错,也就意味着两者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实现权利。而在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中,旅行社履行了义务,但权利没有得到实现,即没有取得应有旅游团款;游客接受了旅游服务,实现了旅游权利,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即支付旅游团款。所以,游客应当按照约定向旅行社支付足额旅游团款。游客拒绝向旅行社支付团款的原因,是把三个合同关系缠绕在一起,把餐馆的过错(假如存在)作为拒绝支付旅游团款的抗辩理由,这个思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三个合同关系各自,不存在隶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在游客和餐馆之间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中,由于游客的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如果认为损害原因为餐馆服务,可以直接向餐馆主张赔偿权利。假如最后权威检测结果是食物中毒,餐馆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检测结果不是食物中毒,则游客应当向餐馆退还医疗费和补偿。
1、《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旅游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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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旅行社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与旅行社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效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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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旅行社在旅游中受伤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旅游意外险是针对旅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保险期是从游客跟着旅行社出门到游客离开旅行社回家的那一刻才终止。所以只要是有证据证明是在旅游中出的事故造成的伤害,就可以申请公司理赔。如果是旅行社购买的集体意外险,那么可以委托旅行社出面与保险公司交涉。 二、旅游意外保险,顾名思义,指在合同期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指旅游者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开始,到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游意外保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保的是游客不是旅行社,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短期补偿性险种。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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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旅游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旅行社旅游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四川大自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时间:2005年9月9日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代订住宿。  
2、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七座现代瑞风商务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六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保证上车人数不超过此规定之人数。车辆所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甲方保证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3、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9月29日,11点半成都双流机场接机,经泸定往康定;  9月30日,康定-木格措-新都桥-黑石城-雅江;  10月1日,雅江-理塘-桑堆-稻城-日瓦-亚丁;  10月2日,乙方在亚丁景区内游玩;  10月3日,亚丁-稻城,稻城周边景区;  10月4日,稻城-崩波寺-海子山-理塘长青春科尔寺-西俄洛乡郭岗顶村;  10月5日,郭岗顶-雅江-塔公或新都桥;  10月6日,塔公-八美-甲居藏寨;  10月7日,甲居-日隆-都江堰-成都,7点前赶到双流机场送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但乙方对每日的行车时间安排和中途停车地点有决定权;若确实需要变更路线,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850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自9月29日至10月7日共计9天,包车总费用为7650元人民币。  
3、双方商定,甲方代乙方事先预订的住宿地点为  9月29日,康定康武宾馆,三间两人标准间带热水淋浴,共780元;  9月30日,雅江木雅藏寨,多人藏式民居,共300元;  10月1日,亚丁景区内亚丁人社区宿营地,六张床,共300元;  10月3日,稻城亚丁人社区,2-4人间,共300元;  10月4日,郭岗顶村民居,六张床,共300元;  上述日期及10月2日司机的住宿自理,行程其他时间乙方包司机住宿。住宿费合计1980元。  
4、包车费与住宿费总计9630元,乙方先预付定金500元,9月29日成都双流机场出车前付8130元,余款1000元在10月7日送返成都双流机场下车前结清。  
5、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总金额5%的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6、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7、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9、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故障或驾驶员原因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就近就便尽快修复或安排相应的车辆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假如因此耽误某日行程不能完成,甲方退还该日租车费用并负责乙方当天的住宿。如果乙方提出,可以双方协商中止包车,退还剩余的费用。  
10、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乙方无需支付延误其间的租车费用和司机食宿,双方其他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追究责任。双方可协商调整行程,解决后续事宜。  1
1、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
2、出发前甲方应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与司机和车辆所在单位协商处理,并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索赔。  1
3、此次包车乙方提供司机的食宿。  1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签字有效。  1
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四川大自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ttttt
旅行社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当时情况可以分三条路: 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3、如果发生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0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要驾车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造成事故现场无法认定,逃逸方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为以后的权利主张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如果造成人员死亡,并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以后的量刑造成隐患。 2、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电话后会及时出警,事故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对交警部门事故勘察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要积极协助,如实陈述现场发生的情况,为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事故认定打好基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警部门一般会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在勘验,鉴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种形式,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该复核将是最终复核。 3、及时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就是车辆的损失和人员的伤害。对于车辆的损失,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评估。该评估的损失可以在以后的调解或诉讼中,作为向事故对方请求赔偿的依据。 4、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对受伤的人员要进行及时抢救,对住院期间的花费单据和病历要保存好。对住院期间的误工收入,陪护人员的护理费用要出具证明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由医院在医嘱中注明。如果受伤严重可以出院后进行伤残鉴定,鉴定伤残等级,护理人员,护理天数等法定事项。 二、调解或者诉讼。1、在交警部门的调节。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主持下,通过友好协商,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节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交警部门的调解并不影响当事人向通过诉讼解决。2、向提讼解决。通过诉讼解决,可以更大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因为会在公平,公正的前提出裁决,该裁决具有最终的权威性,具有权威的公示效力,并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对造成的损失,做好举证准备,准备必要的单据、鉴定材料、准备好相应的法律依据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防止对方滥用权利。 三、关于交强险的问题随着我国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率的提高,存在很多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法获的有效赔偿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扭曲了人们对道德风险的认识,使很多受害者得不到及时的赔偿,引发出新的社会矛盾。于是下发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对没有入交强险的车辆进行双倍罚款的规定。使交强险成为一种车辆的法定险种,具有强制参加的效力。并且投保费越来越地,保险额越来越高。使因为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人的保障越来越高。当前我国交强险分为,有责的保险额为:人身伤残死亡为110000元,医疗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任的保险额为:伤残死亡为10000元,医疗费2000元,财产损失100元。一般在审判时会对损失额进行分类,在保险额度内支持一方当事人的观点,也有的不主张分类,在保险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律师的参与对当事人的利益可以最大化的维护。发生交通事故是任何人多不愿看到,不愿发生的事情。不但造成人们精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还会影响整个家庭和谐。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对社会造成了安全隐患。希望大家能安全驾驶,尊章驾驶,为维护安定、祥和的局面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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