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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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写入合同的会有一部分的租金免除作为补偿,若如果合同没写入,可以后期协商,一般这个不会出什么问题吧,双方谅解,毕竟人家需要用房。如果是因为资金过低,而当时合同期限过长,就需要适当涨租金解决,反正难道法院解决的话,双方都没好处。
合同没到期,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吗?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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