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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为两个性质不同的法律概念,尽管其二者具有较强的联系,但是其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不论是在合同法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律图小编就为您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一、合同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重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2、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而成立的;
3、合同中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文。
如果合同符合上诉的三个条件,该份合同就成立有效。
二、合同生效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成立的制度主要表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而合同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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