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个人欠款不还应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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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没有欠条,建议找到那人第一时间补办欠条。如果有欠条。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同时要求法院申请对方财产保全。等宣判后去法院执行庭,凭判决书要求执行。

拖欠个人欠款不还应该怎么办

长期恶意拖欠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个人欠款的追讨途径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拖欠私人欠款不还的问题,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拖欠个人欠款不还应该怎么办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拖欠个人欠款不还应该怎么办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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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应该找哪个部门
在工程款项被拖欠的情况下,你可以先去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跳过协商环节,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来说,法院在解决这类纠纷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胜诉的几率,建议你在诉讼过程中准备好相关的合同文件、工程结算凭证等必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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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资拖延,老板拖拖拖拖拖不发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第一步,一定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越多越好,对你越有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每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作满一年的,就没有了,法律上默认你已经签了合同。 第二步,先到劳监大队或者中队去提交证据,因为劳动局不会 第一时间受理,要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让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让公司知道拖欠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只能进行下一步。 第三步,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首先要到工商局去打印公司的信息,要工商局进行盖章的,然后再次把证据复印一式两份,按照劳动局的要求上网下载申请书,进行填写,然后填写相关的资料,到劳动局进行立案。 劳动局立案后,一般要等待二十天左右,劳动局要进行调查,它有强制性,所以会进行一系列的审核,这时候就可以要求一系列的赔偿,包括双倍工资,社保之类的。等到劳动局审核结束,如果还没有发工资,就要开庭进行处理了。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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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应该如何应对
1、完善施工合同中的对应条款。2、重视签证管理,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到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应当特别重视。3、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对发包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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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离职了,公司拖拖拖拉不发工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由于一些省市未经劳动监察限期支付不支持赔偿金,建议先向劳动监察投诉,限期内不支付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发工资总是拖拖拉拉,老板拖拖拉拉的,我该咋办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到,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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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应该怎么办
对于已发生工程款拖欠问题的项目,在查明拖欠原因后及时采取措施,定人、定时、定任务进行清欠,把清欠与承揽业务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去抓,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欠。同时,尽量缩短拖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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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劳务那边拖钱不给一拖就拖现在,他说今晚给我打工资到现在也没有给
[律师回复]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ntn《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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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拖车收费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拨打12122报警,准确述说自己所处的位置。报警后,路政来拖车。拖车费用各省市不一样。如:
1、河南省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准中,拖车费按照
A、
B、
C、D四类车型收取,但不管是哪类车型,每次收费最高为1000元。依照新标准,刘先生的车应属于A类,10公里的费用是200元,最高是500元。
2、山东省一类车也就是日常的私家车拖行10公里以内260元,超过10公里,每公里收取10元,而吊车则是每车400元一次。其中,换轮胎、解刹车为每个(轴)50元(最高不超过150元)。
3、黑龙江省的收费标准按车型定。可适当下浮不得超收。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被救援车辆的车型确定。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可适当下浮,幅度不限。其中,小轿车拖车费10公里内最高300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具体规定为:
(1)拖车费由基价和拖运费两部分组成。吊车费、吊货物费、停车及看护费按基价计收。吊车(含拖车吊车)车货一起吊的,只收取吊车费,不得再收取吊货物费。
(2)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含拖车吊车)对两辆以上车辆实施救援时,按吊车收费标准的60分别向被救援车辆收取。
(3)救援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车辆,可在收费标准上浮30以内收取。
(4)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要救援的,拖车按基价的60收取,吊车按50收取。
(5)50吨(含)以上吊车救援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扩展资料:拨打12122报警电话时,述说准确自己所处的位置很重要。在高速公路右边护栏位置上每隔100米就会有一个巴掌大的标牌,有的是百米桩,有的是公里桩。报警时,必须说清楚自己从哪儿来要去哪儿,先报路名,再报车辆行驶方向,然后报车辆所处位置的百米桩或公里桩。比如:从杭州到宁波,走的是杭甬高速,车辆在萧山收费站不到1公里位置发生抛锚,正确的做法和报警是:立即开启双跳,在车子后方150米的地方摆好三角牌,人离开车子并撤离到右边护栏外,找到离你最近的百米桩或公里桩。拨打12122报警说,从杭州到宁波,现在杭甬高速上(或92高速上)往宁波方向30公里+100米的位置车辆发生抛锚,高速交警或施救车辆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故障车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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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应该找哪个部门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可以找任何行政机关的,特别是当地政府、找警察之类的,都是可以。常见的情形了,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那么很快就会得到处理。如果实在不行,可以直接申请启动劳动纠纷解决途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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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拖车要收费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解答如下: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交通事故当事人该不该交这些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 相关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第一款、 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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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应该怎样解决?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拖欠工程款应该怎样解决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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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老板拖欠工资一拖就拖2个月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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