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既包括夫妻双方从房地产市场购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也有夫妻双方根据房改福利政策购买的公有房屋。这么多种类的房产,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归谁呢?离婚房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不同的房产,在分割方法上是相同的。在离婚后房产如何处理上,一般存在三种处理办法:
一、对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
由于夫妻财产共同制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再加上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住房相对紧缺,而房屋通常又具有升值潜力,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夫妻离婚时均主张要求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同意采取竞价方式处理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人民法院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对该房屋的分割按照当事人双方协议的办法,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数额的补偿;或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参照房屋的最高竞价价格判决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对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对房屋所有权提出主张,在对方不持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由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取得,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数额,参照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的评估价值进行确定。
三、对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
在少数离婚诉讼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特别是福利性房屋都不愿意主张所有权,而是想取得一定的房价款补偿后再另行选择购买房屋。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对双方争议的房屋进行拍卖后再行分割。
离婚后房子如何处理,如何分割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以上内容只是对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分割方法的简单解析。对于离婚后房子归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有没有父母出资的情况等等。因此,离婚房子归谁是最复杂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想要确定离婚后房子归谁,还是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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