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认定并非一定需要证明人。认定工伤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要依据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一般情形下,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及工伤认定申请表。若劳动关系清晰、医疗诊断明确、有相关监控等证据,无需证明人也可认定。
但在一些情形下证明人证言可能有帮助,如用人单位与职工对事故发生情况有争议且无监控等直接证据,证明人可证明事故发生经过等情况。
总之,证明人不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关键是提供能证实工伤事实的有效证据。
二、工伤认定是怎么样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比如员工在正常上班时,在工厂车间因操作机器不当受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害。
例如上班前准备生产材料、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
像保安在值班时制止不法行为被打伤。
4.患职业病。
如长期在粉尘环境工作导致的尘肺病。
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下落不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般要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工伤认定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公司
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之,工伤认定有特定的程序要求,不能直接起诉公司,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处理。
工伤认定是否还要证明人呢?这是许多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关心的问题。实际上,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证明人并非必需,但他们的证言能为认定提供有力支持。若有证明人,其对事故发生经过、受伤情况等的描述,能使工伤认定更具说服力。不过,即使没有证明人,只要有其他充分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相关材料等,也可进行工伤认定。要是您对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或者证明人相关事宜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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