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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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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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赠与合同中常见问题包括口头赠予合同的效力、赠予的东西能否要回、为了得到赠予伤害赠予人和赠送东西有瑕疵的责任承担等问题。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可以从下文中了解。
赠与合同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1、口头赠与合同真的有效力吗?

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

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属于“特种赠与”。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生效。

2、赠与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

可以撤销的合同:

(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

(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

(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

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前面那几项。

3、为了得到赠送,而与对赠与人进行伤害,该怎么办?

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继承人和代理人撤销的期限是6个月内。

4、赠与的东西有瑕疵,这个责任谁负?

赠与人负责的情况:

(1)赠与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的。

(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缺陷的。

(3)赠与人保证没问题的。

5、负担不起,还要继续赠送吗?

赠与人经济显著恶化的,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的赠与义务。“送给未成年人的行为,有效吗?

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与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赠与有效,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赠与需要受赠人接受才能成立吗?

赠与合同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后才能成立。且受赠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接受赠与,消极沉默不产生接受赠与的法律效果。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自受赠人接受赠与之日起生效。附加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履行义务时生效。

以上内容是由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的。希望这篇有关赠与合同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对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还是不清楚,在本文中没有得到解决,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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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如何办理继承人为转让其应继承的份额而申办的公证证明事项,同意你处意见,即在未取得应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的办法转移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是无法律依据的。我国《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继承份额的规定,只是指继承人之间可以对继承份额的划分进行协商。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的方式将他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对此,公证处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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