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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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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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方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很多城镇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那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有哪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缴纳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是:

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报销比例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以报销3250元(5000元×65%)。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律图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更多有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有哪些的知识。我们知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缴纳标准、报销比例、报销范围都是城镇居民比较关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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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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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什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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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申办对象:城镇户籍,未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未享受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办理材料:1、参保: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一张。2、续保:身份证、证历本。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持办理材料,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医保窗口办理参(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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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目标和原则:1、试点目标。2、试点原则。3、参保范围。4、筹资水平。5、缴费和补助(六)费用支付(七)组织管理(八)基金管理(九)服务管理(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等的作用(十一)继续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十二)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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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用人单位于每年2月向省医保中心申报当年参保人数及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在申报缴费基数时,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职工工资总额构成的有关规定填报,不得漏报、瞒报。并按规定填报《河南省省直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年度核定表》,并提供省医保中心要求的相关资料。
2、省医保中心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确定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及应缴金额,发放《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特殊情况下缴费基数按下列办法确定:(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缴纳。(
2)本年度参加工作的职工或调入省直统筹单位的职工,以单位确定的本人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没有明确工资收入数据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新建单位及其职工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4、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缴费年限。《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男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女职工为20年。职工退休(职)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以职工本人退休(职)当年核定的缴费基数,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达到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差额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分别计入职工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
5、用人单位转让、合并、兼并、租赁、承包经营的,接收或继续经营者须承担原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应的医疗保险责任,并按接收的人员情况缴纳原用人单位及职工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破产、撤销时,要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省直退休人员上年的人均医疗费,从清偿资金中一次性为本单位退休(职)人员缴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发生变动时,于次月5日前向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缴费手续。省医保中心应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人员变动的相关资料及时审核办理。参见:关于省直律图网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1]18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9日执行日期:2001年11月19日参见: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1]10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3日执行日期:200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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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样变更个人
[律师回复]   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办理变更:  

1)基本信息变更:  
①《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手填无效),无法通过软件报盘变更信息的填写《医疗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  
②存有变更报盘信息的U盘;  
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变更页各一份(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区县、户口所在街道、户口所在地地址);  
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日期提供,16岁以下可不提供);  
⑤《城镇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申请表》(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提供);  
⑥户籍证明:在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时,若由于参保人本人在公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而需要做变更,且户口本上没有体现出变更过程,还需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医疗费报销信息变更:  
①《委托银行代发手工报销医疗费用与退费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可以手填,涂改无效);  
②用于支付报销医疗费的北京银行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存折(借记卡)复印件一份。  

3)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①《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手填无效);  ②存有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报盘信息的U盘。  

4)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人员办理医疗机构变更:  ①《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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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是怎样的?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费标准。4、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的材料。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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