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签订、登记等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复杂问题,为使公众进一步了解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下面小编将详细介绍办理专利质押合同登记的程序。
一、办理程序
质押合同登记申请的受理部门是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处。当事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质押合同登记:
①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②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刷。
③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④按规定缴纳登记费。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⑤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⑥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⑦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二、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质押期间,可能出现的变更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著录项目变更。由于此时权利人对权利的处分权受到了限制,所以著录项目变更请求须得到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同意才可以提出。在提出著录项目变更请求时,除正常变更程序所需文件外,当事人还应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书面同意变更协议,经专利工作管理部审核批准,变更程序才能继续进行。否则,将不予变更。
②质押合同内容变更。变更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质押担保的范围、申请延长质押期限的,当事人应当向专利局提交当事人书面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申请表》,报专利局审查。
三、专利权质权注销登记
在以下情形下应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①因债权提前得以清偿或其他原因当事人要求提前解除质押合同登记的;
②专利权因被宣告无效、撤销或其他原因丧失的;
③因主合同无效致使质押合同无效的;
④质押期限已届满的;
⑤其他原因。
此外,对提交虚假合同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取得或伪造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有关合同登记将被依法注销;并由当事人所在地专利管理机关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办理专利权质押注销登记的程序:
①当事人向专利局提交《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合同履行完毕凭证、书面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②经专利局审核后,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通知书》。
③质押期限届满15日内当事人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该合同登记将被自动注销。登记注销日以届满日为准。专利权质押合同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失效。
④债务履行完毕的,质权人返还当初出质人交付的专利证书等文件。债务未履行完毕的,可以将质物协议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律图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专利权质押合同为要式合同,以管理部门准予登记为生效条件,而不是像动产质押以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为条件,也不同于其他条款的权利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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