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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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能在达成协议,那么双方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给出离婚判决书,效力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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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办理离婚证的注意事项。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能在达成协议,那么双方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诉讼离婚注意事项。

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比较大,达不成协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给出离婚判决书,效力同上。

三、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离婚的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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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必须注意送达回证的签收时间。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告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后,一定要要求当事人写清收到这些文书的具体时间,即年、月、日。因为这些法律文书都有时效的规定。二、必须注意送达回证上签收人的身份。送达回证是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认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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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1、申请注册的商标颜色
2、申请注册的商标的字体
我们都知道,中国文字发展源远流长,字体、形式种类繁多,故,商标管理中一般坚持注册什么字体就使用什么字体的原则,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如:注册的是手写体,而在使用中是印刷体,是不影响商标的正常使用的。
3、商标说明
(1)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如果中文、英文为艺术化设计,需要说明正规写法。
(2)如果是英文与中文组合申请,该英文已有近似的申请在先,我们写说明时,可以与该中文联系起来,主要起识别作用的是中文,会提高英文的通过率。
(3)很多客户都喜欢加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后缀,例如,光电,注册在D灯上,一般而言是放弃“光电”专用权,但如果该商标光电,注册在与光电无关的产品上,有些时候即使是放弃专用权也没有用,还有可能因为这二个字的不洽当,而驳回整个商标。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加这些后缀,先注册具有显著部分的文字,申请成功后,这些后缀可以加上进行使用。
4、选择具体产品项目
商标一共分为45个类别,而《服务与商品分类表》是用来帮助选择具体产品项目的工具书,中国国内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一个商标在一个类别里申请注册,提交一份申请表,称为一表一类。一个商标在两个类别里申请注册,提交两份申请表,以此类推。
注册一件商标在一个类别,可以选择10个产品项目,首先选择产品时,选择自己最主要做的产品,我们称之为“核心产品”,其次再扩大保护范围,每个主要的小群组都选择一个产品进行圈地保护,群组包含的多还有一个好处是,如果某部分的产品驳回,但还有一部分的产品能拿到证书。(注意:一件商标在一个类别如果选择超过10个产品项目,每增加一个,商标局加收加项费。)
申请商标注册,办理大致需要13个月的时间。中国的商标法是以申请在先为保护原则,即谁先申请是谁的。所以,申请商标注册,还是尽早开展!可能本文今天收罗的商标注册这点事儿还不够全面,后续将陆续分享更多的经验帖,希望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5、申请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内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a)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现在自然人注册商标需要依附个体营业执照)
b)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且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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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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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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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需注意哪些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要想在一套房屋上拥有所有权,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更不知道房产证上加名需注意哪些问题,那是因为我国采取的是不动产登记主义,权利人要对自己拥有的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至于房产证上加名须注意什么,下文为大家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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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需注意什么问题
商标注册有以下事项需要注意:1.自身主要类别申请保护。2.必须注册利害关系的行业类别。3.互联网及广告必须注册。4.对行业附属的产品类别进行注册。5.注册相关近似商标,作为防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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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加盟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特许经营方式需要注意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一、加盟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考察特许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加盟商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前应当对特许经营企业工商登记情况、是否具有特定产品的经营资格、是否拥有商标或专利权等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考察。这些一般都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而获得。如果遇到不理解或有疑问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员,而不要盲目轻信特许经营企业的解释。如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经常发现,不少特许经营企业故意混淆“专利申请号”与“专利号”的区别,把递交了专利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产品称为专利产品,欺骗加盟商。
(二)不要盲目轻信特许经营企业的宣传和许诺。特许经营企业为了吸引加盟商往往对产品作出夸大其词的宣传和高额的利润预测,加盟商应当冷静分析实际情况,不要盲目轻信特许经营企业的宣传和许诺。
(三)签订合同时尽可能地为自己争取合理权利。加盟合同大多是特许经营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对于一些损害加盟商利益或者剥夺加盟商应有权利的条款要予以提出并与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协商。例如加盟的格式合同一般将纠纷解决地点约定在特许经营企业所在地。当纠纷发生后,加盟商面临异地诉讼不便、诉讼成本高、执行难度大等诸多困难。有些特许经营企业利用加盟商这一劣势,拖延诉讼、拒不调解,最终人去楼空。因此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要慎重考虑这些问题。
(四)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在加盟合同纠纷中,加盟商的损失主要包括房租、装修费、宣传费、雇员工资等,但加盟商在主张这些费用与加盟的关联性时往往存在举证上的困难。因此加盟商在平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合同、单据,尤其注意要在这些合同、单据上注明是用于加盟的费用,如租房合同中房屋所在地应当与加盟商的经营地点一致,装修费应当注明装修的地点是加盟商的经营场所,宣传费也应当表明宣传的内容与加盟经营活动相关等等。
二、特许经营方式需要注意的问题对于特许经营企业而言,企业在选择特许经营方式时应注意:
(一)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对加盟商进行认真考察。加盟合同纠纷出现的众多原因中有一个共同点,即加盟商在无法继续经营或营利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往往会以各种理由特许经营企业,要求撤销或解除加盟合同。因此,为了减少出现加盟合同纠纷,特许经营企业在签订加盟合同前应当对加盟商的资信状况、经营能力等进行考察,以确定是否允许其加盟、授予其多大区域范围的加盟代理权等等。
(二)注重对商标、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因侵犯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而引发的纠纷为数不少,因此特许经营企业应当在加盟合同中对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的使用作出约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加强对加盟商的管理。有些特许经营企业只注重向加盟商推销产品,而忽视对加盟商的管理,导致出现加盟商“挂羊头卖肉”,只挂特许经营企业的招牌,却不采用特许经营企业的统一管理方式和统一产品标准,损害特许经营企业的形象,或者签订加盟协议后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经营的情况。特许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加盟商的管理,以维护特许经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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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注销的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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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2、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3、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4、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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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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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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