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分割需提供哪些资料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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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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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测绘申请表。2、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证复印件。4、房屋已测绘但未确权的需提供测绘成果报告书及附图原件。5、析产协议书或分割的协议书或公证书(包括分割后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协议)复印件(6)涉及房屋建筑结构形式、建筑外立面、使用性质等变更的需提供规划部门审批意见书。

办理房产分割需提供哪些资料

办理房产分割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房产分割是如何进行的?房产是怎么分割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字,来了解相关的内容.


办理房产分割需要以下资料:

(1)测绘申请表;

(2)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4)房屋已测绘但未确权的需提供测绘成果报告书及附图原件;

(5)析产协议书或分割的协议书或公证书(包括分割后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协议)复印件;

(6)涉及房屋建筑结构形式、建筑外立面、使用性质等变更的需提供规划部门审批意见书及图件复印件;

(7)2007年8月31日后核发预售证的涉及调整办公、商业、停车场等间隔的需提供人防或消防部门的书面意见复印件;

(8)分割的平面示意图,标示门牌、房号,申请人在图上签名或盖章原件;

(9)同一产权人房屋,房屋属非住宅(厂房除外)的,分割房屋需提供由消防局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证明方能办理分割测绘;房屋为住宅的,除需提供上述证明外,还应提供区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文件方能办理分割测绘;

(10)多个产权人房屋,房屋属非住宅(厂房除外)的,分割房屋需提供由消防局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证明方能办理分割测绘;房屋为住宅的,除需提供上述(第9项)要求的文件外,还应提供相邻(上、下、左、右)业主同意分割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文件。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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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对于我们乡政府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我想要申请现在复议,我想请问下行政复议申请人证明材料要提供哪些?
[律师回复] (一)自然人提交以下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对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的,提交曾经向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

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6.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

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其他部门颁发的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 ;

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当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5. 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对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的,提交曾经向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

6.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7.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

8.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便是行政复议申请人证明材料所需要提供的: 特别提醒:申请人根据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复印件时,请随身携带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以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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