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怎么样的?我们的法律中关于无因管理的含义以及构成要件方面有作出相关的说明吗?现在律图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无因管理的含义以及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无因管理的相关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无因管理关系的含义: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不具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它是当事人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一种自发性行为。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1.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事项,如纯粹宗教的、道德的和属公益性质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不作为事项等。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无因管理中所谓“无因”,就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因此在下列情况下就不能发生无因管理:(1)管理人负有法定义务;(2)管理人负有约定义务。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无因管理关系的含义以及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的法律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无因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不同是什么?无因管理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图,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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