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的有关法律知识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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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子女抚养的有关法律知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是怎样的呢?虽然我国法律中对离婚子女抚养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的问题大家可能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就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作一个简要的阐述。

一、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抚养费

“抚养费”,包括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2、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三、探望权

探望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3、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强制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强制措施包括拘留、罚款等内容,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的问题,如离婚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图,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您好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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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子女抚养权要了解的相关知识
女方/男方想争取抚养权,首先要了解法官判决抚养权的考虑因素,然后根据法官的思路,对症下药,去收集孩子判给自己的有利证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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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识别抚养权和监护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识别抚养权和监护权
一、孩子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抚养其孩子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我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说,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责任。
二、孩子监护权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另外,《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三、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区别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一句话总结: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但是有孩子抚养权就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因离婚而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委托自己的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代行监护,如果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抚养子女过程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发现抚养条件发生了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个性发展的因素,这时就可以向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抚养权纠纷不影响父母亲权监护权和探视权等的存在和实施。
抚养权变更之诉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管辖的规定,一般实践中直接适用了原告就被告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中,突然出现了这样的规定: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
总之,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对于父母亲任何一方来说都很重要,孩子监护权不仅亲生父母亲可以有,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民政部门、基层组织等都有可能由指定而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孩子抚养权除了可以由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代行外,只专属孩子于亲生父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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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识别抚养权和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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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抚养其孩子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我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说,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责任。
二、孩子监护权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另外,《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三、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区别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一句话总结: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但是有孩子抚养权就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因离婚而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委托自己的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代行监护,如果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抚养子女过程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发现抚养条件发生了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个性发展的因素,这时就可以向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抚养权纠纷不影响父母亲权监护权和探视权等的存在和实施。
抚养权变更之诉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管辖的规定,一般实践中直接适用了原告就被告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中,突然出现了这样的规定: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
总之,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对于父母亲任何一方来说都很重要,孩子监护权不仅亲生父母亲可以有,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民政部门、基层组织等都有可能由指定而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孩子抚养权除了可以由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代行外,只专属孩子于亲生父母亲。
该怎样识别抚养权和监护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怎样识别抚养权和监护权
一、孩子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抚养其孩子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我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说,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责任。
二、孩子监护权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另外,《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三、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区别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一句话总结: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但是有孩子抚养权就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因离婚而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委托自己的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代行监护,如果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抚养子女过程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发现抚养条件发生了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个性发展的因素,这时就可以向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抚养权纠纷不影响父母亲权监护权和探视权等的存在和实施。
抚养权变更之诉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管辖的规定,一般实践中直接适用了原告就被告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中,突然出现了这样的规定: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
总之,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对于父母亲任何一方来说都很重要,孩子监护权不仅亲生父母亲可以有,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民政部门、基层组织等都有可能由指定而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孩子抚养权除了可以由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代行外,只专属孩子于亲生父母亲。
婚姻中的知识抚养权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养法》:  第十条生父母子女,须双方共同。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人,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女方带走小孩后不愿意再抚养,你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自己抚养(如果你愿意).  若女方,也需要经过你同意,并且要符合收养法关于人的规定.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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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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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相关知识
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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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应该怎么样识别抚养权和监护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应该怎么样识别抚养权和监护权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识别抚养权和监护权
一、孩子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抚养其孩子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我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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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子监护权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另外,《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三、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区别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一句话总结: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但是有孩子抚养权就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因离婚而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委托自己的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代行监护,如果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抚养子女过程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发现抚养条件发生了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个性发展的因素,这时就可以向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抚养权纠纷不影响父母亲权监护权和探视权等的存在和实施。
抚养权变更之诉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管辖的规定,一般实践中直接适用了原告就被告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中,突然出现了这样的规定: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
总之,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对于父母亲任何一方来说都很重要,孩子监护权不仅亲生父母亲可以有,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民政部门、基层组织等都有可能由指定而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孩子抚养权除了可以由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代行外,只专属孩子于亲生父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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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的知识,抚养权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养法》:  第十条生父母子女,须双方共同。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人,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女方带走小孩后不愿意再抚养,你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自己抚养(如果你愿意).  若女方,也需要经过你同意,并且要符合收养法关于人的规定.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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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相关常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小孩还处于一个哺养期的阶段,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有相关情况的优先考虑。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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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知道关于抚顺社保问题利率贷款提前部分还款,会不会免了利息的,希望找到答案谢谢。
[律师回复]
一、提前还贷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具体规定为:在还清当月的本息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如果不是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话,那么提前偿还的部分贷款额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最少是1万元。剩下的贷款额可以选择在贷款期限不变的条件下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或在每月还款额不变的前提下适当缩短贷款期限。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无需预约的,而全部结清贷款则需要提前向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进行电话预约。这主要考虑到承办银行要准备房屋他项权证等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注销的相关材料,否则借款人有可能要跑两趟银行。
  
二、提前部分还贷的方式
  提前还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还清贷款;另一种是提前部分还清贷款。其中,提前部分还清贷款又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方式:
  
(一) 剩余的贷款保持每月还款数额不变,将还款期限缩短。
  
(二) 剩余的贷款将每月还款的数额减少,还款期限保持不变。
  
(三) 剩余的贷款将每月还款的数额减少,同时将还款期限也缩短。
  
(四)剩余的贷款保持总本金不变,只将还款期限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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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证明相关知识汇总?
(父亲姓名)和(母亲姓名)二人已年过六十。特此证明,长期依靠其子/:(父亲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村居民,无工作; 女(抚养人姓名)供养,二人育有子,系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码)证明兹证明。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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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如何识别节能标识,节能标识,节能标识的识别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识别能效标识和节能标识 家电业人士介绍,能效标识和节能标识有相似的地方,但两标识制定的部门不同。目前,能效标识适用范围还只是空调和冰箱两种产品,但变频空调由于技术原因不包含在内。能效标识规定的能效比分为五级,一级最高,表示能效最高最省电,五级表示能效低较耗电。低于五级的空调和冰箱是不让销售的。 1、中国节能认证 家电业人士介绍,节能产品认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 我国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及其代理商均可向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自愿申请节能产品认证。 2、CCC标识 家电业人士介绍,3C标识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方面。3C标识是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的统一标志,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为“CCC”。根据3C认证的有关文件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凡被列入第一批实施3C认证目录的产品如未通过认证,就不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而目前,空调、冰箱没有3C标识是不能上市的。 3、抗菌标志 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CIAA)规定的抗菌产品认定标识的明示标志。在获得认定的产品上使用抗菌标识,表明产品的品质符合抗菌产品的质量标准或达到了相应的技术规范。抗菌标识分为通用标识和专用标识。通用标识由CIAA统一印制。专用标识由获证企业自行制作,用于已经认定的特定产品上。通用标识一般用在抗菌制成品上,专用标识一般用于抗4菌原材料。 4、国家免检产品 免检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予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获准免检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内免予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检查”。免检标志属于质量标志,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将免检标志标示在获准免检的产品或者其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上。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免检标志呈圆形,正中位置为“免”字汉语拼音声母“M”的正、倒连接图形。
有没有法律规定婚姻中的知识抚养权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养法》:  第十条生父母子女,须双方共同。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人,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女方带走小孩后不愿意再抚养,你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自己抚养(如果你愿意).  若女方,也需要经过你同意,并且要符合收养法关于人的规定.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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