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自主创业观念的改变,合伙企业的创立越来越多。成立一个企业不是简单的事情,不少朋友想要合伙创立一个企业,但是又不知道要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创立合伙企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成立合伙企业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较多,非专业人士很可能会出现一些差错。小编建议如果有需要的,可以到律图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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