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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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重婚罪相信大家都听过,所谓重婚罪就是指明知道自己已经结婚或者他人有配偶的还要与之结婚,就构成了重婚罪。但有时情况也难以界定,那么到底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重婚罪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 重婚罪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 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三) 重婚罪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 重婚罪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 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关于重婚罪,若是当事人不知道另一方已经结婚的,就不构成此罪。小编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如有需要的,可以到律图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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