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种原因,我们的房屋想要办理抵押,一般我们的房屋抵押都是委托第三方帮忙办理的。但您真的了解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吗?现在律图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分析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问题。
房屋抵押登记程序是怎么样的: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屋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
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相关知识:房屋所有权如何登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说,居民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四个程序:
1、申报。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人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审核、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其他事项。
4、注册登记、颁发房产所有权证。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房屋抵押有哪些风险呢?很多人都不清楚,直接就委托了第三方办理了抵押登记。这样很容易导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很好的实现。如果您正好有这方面的困扰,请联系我们律图的小编,我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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