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与商业险该如何区分

最新修订 |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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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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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赔偿的原则不同。保障的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具有的强制性不同。保险费率的不同。赔偿的限额不同。
交强险与商业险该如何区分

交强险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险就是我们俗称的第三责任险,这两种保险都是我们在购买汽车的时候需要购买的两种基础保险,那么交强险与商业险该如何区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1、赔偿的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2、保障的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3、具有的强制性不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

4、保险费率的不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而商业险是以营利为目的,保险费率也比较高。商业险的保费取决于很多因素,如保险金额、车型、车龄等。

5、赔偿的限额不同。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交强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一定项目下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可由被保险人在5万元至100万元或者以上中选择,远远高于交强险。

小编分为从五个不同的地方为大家阐述了我国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你们的生活有所帮助,若大家对于小编的解答还有所疑问,欢迎你们继续关注我们律图网站推出的后续文章或者直接具体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在线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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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商业险该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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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
赔偿的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2保障的范围不同。3具有的强制性不同。4保险费率的不同。5赔偿的限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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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浅谈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与交强险的法律区别
[律师回复]
一、两个险种概念及属性方面的区别
1、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是新出台的一个险种,也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2、什么是第三者强制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在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总之,交强险是强制保险,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如果车辆不投保交强险,不准上路和进行车辆年检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车主可以考虑将其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达到减轻自己赔偿负担的目的,是否投保,取决于当事人意思,基于保险合同而成立。
二、两个险种在法律效果方面的区别
1、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在法律上有本质的不同。
(1)第三者责任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1
2.2万元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
(3)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2、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同
三、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区别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最大的区别在于赔偿范围有所不同,以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例,只要是被保险人准许的合格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的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都在保险公司核定的范围以内给予赔偿。如果在事故中造成了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0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财务损失最高赔偿10万元。也就是说,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总额就是10万元。
而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判承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费赔偿元人民币。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被判无责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
1.1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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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 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罪,但不能构成后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
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3)行为方式不同。
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或者奸淫的行为。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即使有抠摸下身、玩弄、搂抱、抚摸等的行为,都服从于与受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需要;
后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如裸体表演、裸体共浴、裸体按摩以及裸体或非裸体的抠摸下身、玩弄、吸吮、亲吻、楼抱、舌舔、抚摸、等。
侮辱,则是指出于流氓动机,为了寻找、调戏取乐而针对不特定妇女实施的有损于妇女人格的行为,如追逐、堵截妇女;偷剪妇女发辫、衣服;在公共场所故意用顶撞妇女的身体;用污物、脏水对妇女身上涂抹、泼洒等。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的身心健康;
后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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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是什么?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在于三个部分:1、概念不同;2、法律效果不同;3、赔偿限额不同;在我国,汽车保险分为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虽然两者都是保险,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却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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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 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罪,但不能构成后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
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3)行为方式不同。
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或者奸淫的行为。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即使有抠摸下身、玩弄、搂抱、抚摸等的行为,都服从于与受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需要;
后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如裸体表演、裸体共浴、裸体按摩以及裸体或非裸体的抠摸下身、玩弄、吸吮、亲吻、楼抱、舌舔、抚摸、等。
侮辱,则是指出于流氓动机,为了寻找、调戏取乐而针对不特定妇女实施的有损于妇女人格的行为,如追逐、堵截妇女;偷剪妇女发辫、衣服;在公共场所故意用顶撞妇女的身体;用污物、脏水对妇女身上涂抹、泼洒等。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的身心健康;
后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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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妇女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区分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妇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未遂与强制猥亵妇女的区别
罪无论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的故意和目的,客观上则都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等侵犯人身权利的手段强行与妇女的行为,其犯罪构成都是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统一。
而强制猥亵妇女罪主观上一般具有追求下流的精神和感官的动机,有时也具有奸淫的故意和目的,但绝对不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与之的故意和目的;客观上具有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甚至也有奸淫的行为,其犯罪构成是上述主客观要件和特征的统一。区分罪(未遂)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应该根据二者各自的主客观要件和特征,贯彻主客观统一的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并明显具有奸淫的故意和目的时,不容易仅仅从客观形式上区别是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妇女罪。这种情况下,区别二者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无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的故意和目的。二者的客观行为表现虽然类似,但绝对不是相同。罪的行为人在其猥亵过程中,必然要以语言、动作表示其强行奸淫的故意和目的,而且强行猥亵的行为必然要向强行的行为发展,如果不出现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其必定要实施强行的行为。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行为人在猥亵过程中或者猥亵后,也可能要求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绝对不是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意图,而是在被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就会罢休,并无进一步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二、未遂与强制猥亵妇女的相关介绍
两个罪名区分的关键是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即是以为目的,还是通过猥亵行为活动性满足为目的,当犯罪嫌疑人尚未与受害人发生法律规定的性行为,如何通过他的行为来确定他的主观意图,因为主观思想除了嫌疑人自己最清楚外,其他人是没办法确定的,但是,任何主观思想都要通过行为来表现,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对行为和其他证据的判断,来证实其主观意图。
罪的行为人在其猥亵过程中,必然要以语言、动作表示其强行奸淫的故意和目的,而且强行猥亵的行为必然要向强行的行为发展,如果不出现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其必定要实施强行的行为。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行为人在猥亵过程中或者猥亵后,也可能要求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绝对不是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意图,而是在被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就会罢休,并无进一步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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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与交强险区别就在于法律性质以及赔偿的范围和免赔率方面都是不一样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所占据的保险公司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当中所承担的责任来进行确定,但是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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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权与商标权有什么区别
(1)保护的目的不同
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技术上的解决办法或者外观设计上的艺术创作和独特创意。保护的目的,在于的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而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专利权的对象是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前人没有的、先进的、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实用新型是指对物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所作的革新设计,又称小发明;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样、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富有创新美感而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分别以发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和以表示在或照片上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的相关法律不同
我国《专利法》是管理专利的基本法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主管全国专利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时效性的不同
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期限届满均不得续展。
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因此商标权的有效期实质上可以是无限期的。
显然,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分属两种不同范畴的知识产权,有明显的不同点,分别受到《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某一权利客体中的一部分会出现在另一权利之中。具体地说就是:当专利发明的名称和外观设计在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而含有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及组合在符合《专利法》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专利权和商标权受各自相应法律的保护,当两者的权利人为不同一人时,则会出现专利权与商标权对抗冲突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可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1995年12月7日)的原则予以处理解决。“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对其依法授予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同商标权一样,其两者的保护对象都是无形资产,都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两者的权利人都有权将其权利客体作为交易标的进行转让,都有权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同时,专利发明的名称和外观设计也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如何解释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解释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经常听说的应该是司法,但是实践中还存在一种,那就是行政,大家知道什么是行政吗?这与司法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行政
行政引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被取消”。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决定权。
二、行政与司法的区别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共同之处在于:强迁的启动时间是相同的,均在区、县房地局作出拆迁补偿的安置裁决之后;强迁的申请人是相同的,提出申请的人均系区、县房地局;强迁的对象是相同的,均是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予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等。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1、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承担。
2、效率不同。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直接审批执行、不受诉讼的约束等效率较高的特点。而房地局申请司法强制拆迁是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讼,诉讼是否终结,以及房地局是否胜诉为前提的。
3、社会公信度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被执行人若认为裁决或者执行裁决的强迁不当,因无阻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行政裁决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程序,系行政裁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程序,相对于行政强制拆迁而言,其强制执行的社会公信度亦就更高。
目前行政已经被立法禁止,唯一合法的拆迁方式只有司法,未经行政裁决做出的拆迁均为非法拆迁。要是当事人的房产等被非法了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强迫交易罪与几种犯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强迫交易罪与几种犯罪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本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也可表现为强拿硬要行为,两罪区别在于:(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则是简单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到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则多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寻衅滋事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寻欢作乐,无事生非。(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可由单位构成,而寻衅滋事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本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本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客观上,两者都可以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都可以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但二者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2)暴力程度不同。抢劫罪的暴力程度不受限制,甚至可以使用故意的方法,而强迫交易罪的暴力仅限于造成轻伤的范围内。(
3)威胁的内容不同。抢劫的威胁是以杀害、伤害相威胁;强迫交易的威胁则比较广泛,除了可以杀害、伤害相威胁外,还可以揭发个人隐私、毁坏财产或抓住被害人的某些弱点为把柄相威胁。(
4)威胁的方式不同。抢劫罪的威胁是当被害人的面来实行的,一般是用语言或动作来表现,强迫交易罪的威胁,可以当被害人的面,也可以通过第三者来实行,可以用口头语言的方式,也可以用书信等方式来表示。

5)实现威胁的时间不同。抢劫罪的威胁具有当场即时发生暴力的现实可能性,而强迫交易罪的威胁可以是当场实现,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后才付诸实施。

6)能否使用“其他手段”不同。抢劫罪除使用暴力、胁迫外,还可使用其他手段,如用酒灌醉、用药麻醉等,而强迫交易罪只能使用暴力、威胁手段。

7)客观表现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强迫交易罪则表现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行为。抢劫罪的行为人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强迫交易罪的行为人则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

8)主观方面不同。抢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

9)主体不同。抢劫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强迫交易罪可由自然人或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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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商业责任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
一、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而商业险是自愿的,故您必须购买交强险。即使您购买了商业险。二、交强险的保证范围广,而保险金额低,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而保险金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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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商业责任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三者商业责任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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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者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对车辆所有者及保险人来说,更注重的是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取,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现实中其投保率全国只维持在30%左右;而“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具有类似于社会保险的性质,其更注重的是让第三人的利益能及时得到保障,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被强制必须投保,同时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而不得拒保。
2.赔偿的原则不同。“三者险”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保险合同中有具体约定,且其赔偿不区分人伤还是物损,均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赔偿的多少;而“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确定的,它并不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而是依据法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全国统一为6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的限额赔偿为20%.
3.费率的厘定不同。“三者险”保费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不同保险人之间的费率存在差异,与其他车险(如防盗险、车损险等)的管理模式一致,保险人通过经营“三者险”获得相应的利润;而“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为促使驾驶人员安全驾驶,其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其业务与保险人的其他业务分开核算,并以不盈利、不亏损为目的。
4.赔偿的范围不同。“三者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了许多免责的设定,包括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而“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事故之外,其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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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欺诈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商业欺诈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前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后罪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
(3)客观方面不同。前罪虽是公开进行诈骗活动但行为人一般在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进行而后罪则是采用大张旗鼓、规模较大、公开的方式,有的甚至运用新闻媒体大造,并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单位上当受骗。
(4)诈骗数额不同。前罪的数额一般都比后罪的数额小,从而两罪的起刑点有较大的差异,前罪的起刑点比后罪的起刑点低。
(5)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属于单一主体而后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属于复杂主体。
有学者认为,“从上述可以看出,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比较容易区分的”3然而笔者认为,从以上的表述和司法实践中操作实际来看,要明确区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的界限还是比较难的。要不然,也不会在实践中出现诸多难以定性的案件。不可否认,以上关于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是正确的,但关键是如何正确理解如上五点以及如何在实践中进行操作,以此来保证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另外,有人从犯罪人的角度、被害人的角度、诈骗方法三个方面来区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4依笔者看来这实质上是上述某些区别点的另一种说法,更便于在实践中操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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