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在劳动人事实践中,很多企业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在劳动法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不以订立熟么劳动合同为前提,而是以开始事实上的用过为判定标准。当出现纠纷时,就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律图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
一种是自始即无合同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二是合同到期未续签嘞,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本来有劳动合同,但该期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即使续签也未明确终止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有三个: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主体适格;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三是劳动者提供报酬性业务劳动。
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 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作为劳动者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各项社会保险。
本文主要介绍了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下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希望本文提供的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的在线专业律师,他们将为您做出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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