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催款行为还是达成新的协议的行为?

最新修订 |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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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基本案情 1999年9月22日,安徽省农用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公司)作为借款人,安徽省化肥联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化肥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建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是催款行为还是达成新的协议的行为?

案情简介

——一起据理抗辩为担保人免责成功的诉讼代理案 基本案情: 1999年9月22日,安徽省农用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公司)作为借款人,安徽省化肥联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化肥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建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营业部)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农化公司向建行营业部借款30万元,期限自1999年9月22日至2000年6月30日。化肥公司为农化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终止之日。合同生效后建行营业部履行了合同义务,农化公司则未能在借款到期后还款。2000年11月28日建行营业部分别向农化公司、化肥公司发出书面的《到期(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该一页纸的通知书上前部为填有催促农化公司还款,化肥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内容,而其后部为以制式空白表格形式,供借款人和担保人在表格注明的年、季度栏下填写具体还款数额的《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农化公司收到后,在还款计划表的相应的还款栏目内分别填写2000年第四季度5万,2001年第一季度5万、第二季度10万、第三季度10万,合计30万。农化公司以借款人的名义,化肥公司以担保人的名义分别在该填写了还款期、还款额的《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上签字盖章,并由农化公司将原件交至建行营业部,建行未反馈意见。此后农化公司仍未按承诺还款。据此,建行营业部于2002年11月22日以农化公司和化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化公司归还逾期借款本息31万;化肥公司对此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农化公司已停止工商年检,面临解散。 争议焦点及所涉法律问题: 农化公司、化肥公司按建行营业部的要求在其于2000年11月28寄送的《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上填写了还款具体安排的内容,并送达建行营业部后,建行营业部未反馈意见提出异议的事实,能否证实三方已达成新的协议?如能证实,则建行应按此新协议设定的法律关系,必须在主债务人农化公司承诺的还款履行期届满后的六个月内向担保人化肥公司主张权利,否则化肥公司的担保责任依法得以解除。2002年11月22日建行以诉讼向化肥公司主张权利时已超过该法定的保证期限,故其请求不能成立。如不能证实,则应按原借款合同设定的法律关系来解决化肥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因2000年11月2 8日建行主张权利的行为,是在原借款合同所涉法定的担保期限内实施的有效行为,故建行此后再向化肥公司主张权利,只要在此后两年的诉讼时效内提出,依法就能成立。2002年月11月22日建行以诉讼主张权利的行为,据2000年11月28日主张权利的行为,在时间上仅差6天不足两年,但并未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其主张能够成立。 诉讼代理及代理意见: 吕淮波律师作为化肥公司的代理人参与了本案一、二审全部的代理活动。其一、二审的综合、简要的代理意见如下: 1、涉讼三方对本案所涉借款的归还、担保已达成新的协议系不争的事实。 原告于2000年11月28日主张权利之时,向两被告呈送的《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供他们填写,这一行为的本身表明在第二被告(化肥公司,下同)能提供新的担保的前提下,其是许可第一被告(农化公司,下同)对还款期限作出新的安排的。既然如此,面对第一被告根据其要求作出的还款计划,面对第二被告根据其要求对该计划提供的新的担保,其如有异议理应拒收,至少也应在收到后合理的期限内将异议告知第一被告,特别是应告知作为担保人的第二被告。这一告知义务是原告以送达《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的形式,同意两被告对还款计划重新作出安排这一先前的意思表示行为形成的,此即法律上的附随义务。但原告在长达近两年的时间内并未提出异议,由此表明原告当时是认可第一被告对还款时间作出的重新安排,也是认可第二被告对这一安排作出的新的担保的。这一实际认可的事实足以表明三方就本案所涉借款的归还问题已达成了新的协议。现原告对此否认不过是有违事实的事后反悔。 2、第二被告在新协议中为第一被告提供的担保依法应予解除。 根据上述经三方确认的新协议的约定,主债务人农化公司还清全部借款的截止时间为2001年第三季度。由于未约定第二被告的担保方式和担保期限,依法应认定第二被告提供的是连带责任的担保,担保期限应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内。由于原告并未在此法定的担保期限内向第二被告主张权利,故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第二被告对本案承担的担保责任得以解除。 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未采纳化肥公司及其代理律师的抗辩意见,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化肥公司对农化公司应向建行营业部归还的借款本息合计31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农化公司未上诉,化肥公司不服上诉。 二审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化肥公司及其代理律师的上诉意见,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农化公司的判决事项,撤销一审法院对化肥公司的判决事项。

办案思路及心得

诉讼代理及代理意见: 吕淮波律师作为化肥公司的代理人参与了本案一、二审全部的代理活动。其一、二审的综合、简要的代理意见如下: 1、涉讼三方对本案所涉借款的归还、担保已达成新的协议系不争的事实。 原告于2000年11月28日主张权利之时,向两被告呈送的《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供他们填写,这一行为的本身表明在第二被告(化肥公司,下同)能提供新的担保的前提下,其是许可第一被告(农化公司,下同)对还款期限作出新的安排的。既然如此,面对第一被告根据其要求作出的还款计划,面对第二被告根据其要求对该计划提供的新的担保,其如有异议理应拒收,至少也应在收到后合理的期限内将异议告知第一被告,特别是应告知作为担保人的第二被告。这一告知义务是原告以送达《归还到(逾)期贷款计划书》的形式,同意两被告对还款计划重新作出安排这一先前的意思表示行为形成的,此即法律上的附随义务。但原告在长达近两年的时间内并未提出异议,由此表明原告当时是认可第一被告对还款时间作出的重新安排,也是认可第二被告对这一安排作出的新的担保的。这一实际认可的事实足以表明三方就本案所涉借款的归还问题已达成了新的协议。现原告对此否认不过是有违事实的事后反悔。 2、第二被告在新协议中为第一被告提供的担保依法应予解除。 根据上述经三方确认的新协议的约定,主债务人农化公司还清全部借款的截止时间为2001年第三季度。由于未约定第二被告的担保方式和担保期限,依法应认定第二被告提供的是连带责任的担保,担保期限应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内。由于原告并未在此法定的担保期限内向第二被告主张权利,故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第二被告对本案承担的担保责任得以解除。

裁判结果

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未采纳化肥公司及其代理律师的抗辩意见,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化肥公司对农化公司应向建行营业部归还的借款本息合计31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农化公司未上诉,化肥公司不服上诉。 二审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化肥公司及其代理律师的上诉意见,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农化公司的判决事项,撤销一审法院对化肥公司的判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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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催款行为还是达成新的协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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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催款行为还是达成新的协议的行为?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是催款行为还是达成新的协议的行为?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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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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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是暴力催债
暴力催债包括:1、未经借款人本人允许,拨打借款人通讯录内的亲人或者好友电话并进行多次骚扰;2、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恐吓、威胁借款人或者通讯录亲友及家人;3、借款人逾期后每日催收电话超过3个以上;4、借款人逾期后催收来电不在时间段;5、曝光借款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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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又反悔怎么办?赔偿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并签订赔偿协议,而后一方当事人又反悔到的案件。那么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当事人到底能否反悔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首先,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遵守、履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若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的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随意反悔。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自行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比较复杂的纠纷形式,涉及众多法律、医学、国家政策等专业性的知识,一般公民难以全面获取和掌握这些专业知识,在处分自己权利时很容易进入认识误区,特别是一些事故发生后急需求助的受害者,由于经济上依赖于赔偿义务的经济赔偿,为应付眼前的发生的医疗费等,出于权宜之策考虑极易陷入对方的“协议陷井”,如果一味认定双方只需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就可能导致赔偿权利人实际丧失数额巨大的人身赔偿,从法理上讲实属显失公平。面对如此利益严重失衡的现象,从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人民应当区分不同的协议内容情况,作出符合法律精神的裁判。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上述规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或者变更权,以恢复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如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的反悔。
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又反悔怎么办?赔偿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并签订赔偿协议,而后一方当事人又反悔到的案件。那么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当事人到底能否反悔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首先,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遵守、履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若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的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随意反悔。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自行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比较复杂的纠纷形式,涉及众多法律、医学、国家政策等专业性的知识,一般公民难以全面获取和掌握这些专业知识,在处分自己权利时很容易进入认识误区,特别是一些事故发生后急需求助的受害者,由于经济上依赖于赔偿义务的经济赔偿,为应付眼前的发生的医疗费等,出于权宜之策考虑极易陷入对方的“协议陷井”,如果一味认定双方只需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就可能导致赔偿权利人实际丧失数额巨大的人身赔偿,从法理上讲实属显失公平。面对如此利益严重失衡的现象,从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人民应当区分不同的协议内容情况,作出符合法律精神的裁判。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上述规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或者变更权,以恢复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如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的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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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是暴力催债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什么行为是暴力催债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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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强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强拆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先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才能拆迁,所以未补偿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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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强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强拆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先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才能拆迁,所以未补偿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达不成补偿协议纠纷的处理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作出补偿决定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1.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2.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市、县(区)人民政府研究作出补偿决定
(二)发布补偿决定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及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补偿决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
1.非诉讼案件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讼,又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自被执行人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⑴房屋征收部门代政府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⑵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报政府审批;⑶市、县(区)人民政府向人民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交征收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实行产权调换的,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面积等资料
六、达成补偿协议后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房屋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依法向人民提讼
(二)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对补偿协议纠纷案件的判决书生效后,被征收人拒绝履行的,市、县(区)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七、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程序
(一)建立房屋征收补偿专项档案
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后15日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移交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2.房屋征收部门归集征收补偿协议等文件、资料,按规范化标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二)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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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什么时侯下达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当中催告诉通常是在当事人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情况下下达,因为行政强制法当中规定的催告,只能发生在行政单位准备申请行政强制执行之前,从司法救济途径届满以后的三个月之内,都可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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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达州离婚协议书如何撰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女儿,名______。因____________,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
女儿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由子女自己选着哪方。
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______个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儿一起生活,周日晚上______时前送回女方住处。
三、财产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与债务:除以上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与债务,各自承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
男方(签名):_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日期: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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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债务转让协议模板
[律师回复] 对于最新债务转让协议模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转让协议合同编号:年字第号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贷款人(以下称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
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一)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二)在本协议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管辖。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件:
(一)甲方贷款证复印件
(二)甲方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四)借款合同
(五)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六)债务受让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债务转移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最新的离婚协议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新的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亮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 3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最新的离婚协议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新的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亮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 3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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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催收指的是哪些行为
1、信息、电话轰炸。2、使用语言、动作恐吓,安排工作人员在欠款人的家里堵门、泼墨汁、刷大字、静坐等。3、曝光欠款人的个人信息,来施压的属于暴力催收。4、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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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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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新的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亮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 3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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