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急刹致人跌倒身亡,公交公司应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张新颖律师
张新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4.9分执业:19年
专家导读 乘客自上车后双方即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承运人在运送旅客途中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安全地将旅客送达目的地,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公交急刹致人跌倒身亡,公交公司应赔偿

在乘公交车的过程中,总会有请乘客站稳扶牢的提示,对于年轻人可能容易做到,但对于腿脚不便的老年人可不那么容易了。一位老人在乘坐公交车的途中,因为急刹车跌倒身亡,这件事应该怎样处理呢?律图邀您一起看看法院的处理结果。

案情:2014年11月,从化太平镇年过六旬的王老伯搭乘从化某路公交车,打算去逛公园,却再也没能回到家。这天上午,老伯上车后坐在紧挨公交车后门的靠窗座位,行驶至路口时,司机遇红灯急刹车,王老伯因为惯性从座位冲出,头部直接撞到公交车下车台阶处,当场昏迷。事故发生后,王老伯立即被送往从化某医院抢救,终因受伤严重,于一个月后医治无效死亡。

1、家属:公交司机不当操作

此后,王老伯的亲属找到公交公司,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遭到了公交公司的拒绝后,便一纸诉状将公交公司及司机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公交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合计67万余元。

王老伯的亲属认为,公交司机及公交公司应保障搭乘乘客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运送乘客到达目的地。但公交却在运送过程中,因不当操作,造成王老伯在公交车内摔倒并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公交司机及公交公司未安全将乘客运送到目的地,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公交公司:正常停车已尽救助义务

公交公司则辩称,事发当天,司机在路口遇红绿灯时,提前采取刹车措施,不存在紧急刹车的情形。且从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此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司机和乘客王老伯均无责任。

本次意外事故中公交公司一方不存在任何过错。而且在意外发生后,司机立刻将王老伯抬到座位上,并找电话报警及联系医院,为争取时间,还及时开车将王老伯送到医院抢救。抢救期间,公交公司垫付了12万余元用于抢救及医疗费。公交公司已尽到依法应尽的救助义务,不应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同时,公交公司称,由于车内摄像头损坏,无法提供行车时车内的录像。

3、法院:公交应将乘客安全送达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老伯作为旅客乘坐公交车,自上车后双方即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承运人在运送旅客途中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安全地将旅客送达目的地,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公交司机遇事采取刹车措施致使车上乘客跌倒在车内并受伤,经治疗无效后死亡。公交公司无证据证明乘客的死亡是由于其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也不能证明是由于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所造成的,因此公交公司应对此所造成的损失向乘客的家属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驾驶员是公交公司员工,其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其行为产生的责任后果理应由其公司承担,故认定公交公司赔偿王老伯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7万(含已垫付12万余元)余元。

温馨提醒,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免费搭乘的无票旅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同样构成客运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从乘客上车那一刻起,运输合同就成立,公交公司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交急刹致人跌倒身亡,公交公司应赔偿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6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4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7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0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要怎么赔偿
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有城市公交运输合同,《民法典》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前车急刹追尾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前车急刹追尾首先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应当立即的报警抢救伤者。之后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就可以交给工作人员来进行处理的,工作人员会根据现场的勘察情况以及询问笔录情况来做出责任的认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紧急刹车导致的电动车摔倒是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1.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交警做出责任认定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4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老人前两天坐公交因司机刹车急 摔倒 导致脊椎骨压缩性骨折 要卧床养2多月 已在交警开完责任认定书 司机全责 公交公司要赔偿我们那些 现在不能自理 得请护工
[律师回复] 前两天在商场门口摔倒了,你与商场之间的纠纷属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现在检查出来骨折,你的问题是,商场是否有责任。
首先,商场的经营者有义务为进入商场购物的消费者提供安全的购物场所,如商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向你承担赔偿责任。商场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三个方面:
1、应该提醒购物的顾客路面光滑,注意滑倒,可以通过设置警示牌的方式进行提醒;
2、保证商场内不存在致使顾客摔倒或者滑倒的安全隐患,比如积水或者香蕉皮等;
3、顾客在商场内滑倒或者摔倒应及时救助。假如商场管理人员已尽到上述所讲的责任,则商场已经可以认定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商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本案中有个关键点是你是在商场门口摔倒,那就需要考虑你当时摔倒的位置是否属于商场的区域,如果不属于商场的区域,是属于公共区域,商场对该区域不存在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商场也是无需承担责任的再次,你作为成年人,应当对周围的环境有足够的认识和并且要保持注意的义务,同时需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如果你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倒,你也是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最后,如商场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你可以要求商场管理者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如你现在骨折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本案中你对于你的骨折与摔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还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没有报警也不影响你方主张权利,只是缺少了对于现场固定证据的环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急刹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看前车急刹车的原因,如果是另外的车所导致急刹,那就找造成前车急刹车的车主赔偿;如果是前车无故急刹车或没有其他主体导致急刹,使后车正常行驶下追尾,前车全责。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是交通事故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是交通事故么问题解答如下, 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你好,对受害人更为有利,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为了您的利益,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
(一)“道路”。
(三)“机动车”。但、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二)“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空车质量,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属于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故。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
(四)“非机动车”,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我们无法准确,是指公路。
(五)“交通事故”,乘客与公交车公司存在道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建议以合同关系、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我们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咨询律师、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电动车急刹追尾怎么办
一般追尾属于后方车辆全责,不过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行人急刹车,导致追尾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避让行人急刹致追尾如何定责 “为躲避行人急刹车”说明刹车行为不是故意的,而是事出有因,是合法行为;同时,后车在行车过程中应该注意观察前车的情况,并与前车保持适当距离;因为前车合法紧急制动而追尾前车,后车理应负全责。当然,应该报警和拨打报险电话,最终由警方界定。 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在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3)抢救伤者。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如有必要,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破坏。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驾驶员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是否易燃易爆、是否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共汽车急刹车摔伤乘客赔偿千元
乘坐公交公司的公共汽车,双方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应履行安全送达乘客到达目的地的义务。在乘车过程中因该车紧急刹车造成摔伤,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乘客因此造成的合理损失。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篮球滚到马路上,导致电瓶车急刹车摔倒,是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以交通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为准。电瓶车如果闯红灯,很可能是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公交急刹致人跌倒身亡,公交公司应赔偿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