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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是需要由双方共同清偿的。于是,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对债务的性质问题产生争议。那么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是共同债务吗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是共同债务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离婚时尚未还清的房贷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此时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律图小编还为大家介绍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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