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话,职工可以通过协议、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追讨回自己的合法报酬。此外,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还不及时支付职工工资的话,就需要支付补偿金了。那么这个拖欠工资的补偿金是多少?律图小编为您作介绍。
一、拖欠工资补偿金是多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可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综上可知,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是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各位还需要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同样也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况,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律图你身边的好帮手,有法律问题就找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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