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购房合同陷阱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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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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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知己知彼,百战不殆2、看清“内部认购”真面目3、慎签认购书4、确定合理的付款方式5、明确约定收楼标准6、规范商品房面积增减的处理7、了解按揭的办理方法。
如何避免购房合同陷阱

商品房买卖中,需要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的相关事项,避免产生购房纠纷。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都不了解购房合同纠纷,下面,律图小编为您整理购房合同陷阱的有关内容。

如何避免购房合同陷阱?

1、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的项目和选择的房子有无抵押,所要购买的房子有无被查封。另外,还要注意不良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陷阱,已经销售作了“备案”的房产也不能再买卖。

2、合同中交房日期要按时,没有缓冲期,“不可抗拒”误工延期要有停工证据延期交房,不退房违约金要按日、按总金额、按合同约定赔付;退房参照合同的赔付约定。

3、合同中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又没有在限定日期书面通知购房者,就要承担违约金和容许退房,并赔付损失。

4、合同中还要确定“商品房所在的屋面、外墙使用权为所有业主所有”。

5、未填写内容的空格部分一定要划掉,合同每页要有开发商的合同骑缝章和购房者的签字,不管什么情况下,购房者手中始终要保留一套原件。

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都是由于缺乏相关的经验,不容易分辨一些常见的购房陷阱。对于很多实务律师来说,都是比较了解购房的相关陷阱以及处理办法的。如果你需要了解购房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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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
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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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避免哪些陷阱?
购房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陷阱比较多,但是常见的主要就是三种,具体包括别商品房认购书套牢陷阱、定金陷阱以及“没收”条款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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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前做投资被别人骗了一笔钱 现在这家机构涉嫌非法集资被查 想问一下如何避免非法集资陷阱
[律师回复] 识别非法集资 做到“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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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非法集资 记住六“不”
  高额回报、快速致富……让众多投资者掉进了不法分子设计的陷阱,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兰州中院刑二庭法官万廷达发布六“不”口诀,提醒广大投融资者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
  
1.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3.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投资有风险,请选择具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允许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4.投资理财要提高风险意识。广大投融资者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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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该怎么避免定金陷阱
1、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2、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3、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4、要求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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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好的新房,要准备签合同了,咨询一下签购房合同时应该避免哪些陷阱,才不会被骗?谢谢!
[律师回复]
1、合同中概念模糊
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购房合同
2、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在签约前您较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
3、要求不那么具体明确
房屋的户型、朝向、装修要求、门窗规格、数量、使用材料、房屋交付时间,要尽可能约定详细,避免模糊约定,如“高档门窗”、“知名品牌电梯”等。购房者对房屋标准要求约定的越明确,因约定不明而产生争议也就越少,对购房者也就越有利。
4、违约责任条款不公平
设定公平、切实可行的违约责任条款,是保证和促使双方顺利履行合同的有效方式.合同中关于买卖双方对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和所承担的责任要对等公平。
5、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6、房屋面积模糊
在合同中分别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的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法(通常不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3%)。
7、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写清楚。
8、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较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9、开发商出具普通的收款收据
应当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向你出具正式的,由税务部门印制的商品房销售发票,而不能用普通的收款收据代替。
10、价格条款不清晰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应明确、准确,如缴纳定金、首付款及剩余房款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对于需要办理货款的购房者,应明确如果不能获得贷款银行审批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已支付的款项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避免因银行贷款原因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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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当防范哪些陷阱,应该避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很多人在找工作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提醒广大从业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谨防落入以下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处处体现“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二是“押金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  三是“暗箱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企业只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对于这样的合同,由于其约定的条款内容与法律相抵触,应当是无效的条款。  四是“生死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逃避责任。  五是“卖身合同”。如:2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还规定,救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  六是“双面合同”。就是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当职工误入用人单位设置的劳动合同陷阱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如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怎样避免合同定金陷阱,定金与违约金能并用吗?
[律师回复]
一、怎样避免合同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
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
1、《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最后是要求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二、定金与违约金能并用吗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一般说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而且根据本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样,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赋予守约方适用选择权,能够起到保障其合同利益,补救其违约损失的作用。但如果允许守约方并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其一是对补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并无必要,其二是违约金与定金并用,其数额可能远远高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加重了对违约方的惩罚,也可能使守违方获得的补偿高于其所受的损失,这与合同的公平原则相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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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时应该避免哪些陷阱?
购房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陷阱比较多,但是常见的主要就是三种,具体包括别商品房认购书套牢陷阱、定金陷阱以及“没收”条款陷阱。要想签订的购房合同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那么最好事先就是有意识的采取措施来防范这些可能出现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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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二手房需注意什么?有什么陷阱需要注意和避免?
[律师回复] 笔,记事本,记下自己看过的房源,每套的优劣所在,回去好筛选。
一,选择二手房,首先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不同地点,类型的房屋。
(1)如果是为了资产的保值增值,购买房屋作为长期出租使用,要选择交通便利,公交,地铁接驳度高,人流量大的地方。这样房屋的空置期短,租金也不会太低。
(2)如果是方便自己上班的话,地铁,公交自然不必说。还应该尽量不要靠近路边,车辆噪音和灰尘都够受的了。特别是经常需要加班的,白天简直不能好好睡觉。同地段安置小区的价格要比商品房价格低得多,购买安置房一般是做一个公证,还不用缴纳税费。停车费,物业管理费那些,都要低一些。在资金紧张的情况,可以考虑购买安置房。
(3)如果是为了以后养老,就可以把目光放远一些了。选择交通便捷,有地铁,公交直达城区,车程在30到50分钟左右的郊县地区(当然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除外,加上堵车,30分钟还跑不出城区呢)。总之,在城市中心圈层边缘购房,既可以方便进城办事,又没有城区的拥堵,空气也好得多。关键是房价低很多,人较少,居住起来很舒适。
二,根据自己的需求,手里的资金,想购买的房屋面积,划定好大致的区域。先去实地看一下环境,将几个环境差不多的小区,列入备选。然后在网上搜索一下,那里房源的价格。家里有小孩需要入学的,一定要先查清楚,学校的划片范围!免得买了房屋,却读不了心怡的学校。
三,你会发现,网上挂着的房源,几乎都是房产中介发布的。这很正常,现在很少有房主自己出售房屋,一般都是把钥匙交给中介,由中介牵线,有合适买家再见面谈价。为什么呢?因为房屋买卖动辄几十上百万,不一定能很快卖出去(除非是低于市场价10万以上,急需用钱的)。从挂出信息到成交,1,2个月是常态,半年,一两年的也有。在这期间,看房的客户不会少,而看房时间又不固定,上午,下午,晚上都有。而房主也可能是外地人或工作调动去了外地,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所以才把钥匙交给中介,由中介推销和带客户看房。房主最后才和有诚意的客户见面,商议最终价格,签定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四,现在中介很多,竞争激烈。部分中介会挂出远低于市场价的房源,是为了吸引你打电话过去咨询,得到你的电话号码,实际是根本不存在的假房源。等你到了地方,会说那套房屋昨天刚卖了,网上信息还没来得及下架等等。再推销其它房屋给你。在电话咨询时,一定要明确询问房源是否存在。可以语气稍微强硬一点,假装说马上就可以来看房,问能不能看到?看不到,就要投诉(房产协会那里可以投诉)。免得白跑一趟。
五,中介带着看房,一般会让你签一份看书协议书。大致意思就是带你看的房屋,你如果满意,要购买的话,必须通过他们那里签协议。不能找其他中介,或者私下联系房东。其实,这也可以理解的。
(1)中介底薪一般1千多2千,甚至没有,全靠成交客户的提成。如果客户跳单,中介公司没有收入,员工本人也就拿不到钱。
(2)中介还是很辛苦的,每天打几十上百个电话,才有2,3个客户来看房。带客户看房,走路又多,还不停地介绍房屋情况。遇到锁芯坏掉的房屋,还要翻墙,翻窗进去开门。为了维护房东关系,转达客户意愿,替客户砍价,口水都说干了,经常喉咙痛。
(3)选择中介,虽然会付出一些中介费,却要省事很多。选房,砍房主价,办理过户;涉及到贷款购房的,还要带客户跑银行的手续。对于客户的资金安全,也更有保障。(防止有房主收了客户首付款,却反悔的情况)。
六,在中介带看的时候,自己要多留意小区的环境。从小区的公共绿化,垃圾 池,游乐设施的维护情况,就可以看出小区管理得好不好。
七,小区的产权年限,普通商品住宅是70年,不要买到商业性质的公寓。那只有40年产权而70年的年限,是从开发商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开始计算的。买二手房的话,年限至少已经过了2年。越老旧的小区,剩余的产权年限就越短。
八,进屋查看房屋时,要仔细的观察。看周围的楼间距,看房屋有无裂缝,渗水,沉降等现象。采光通风是否良好,是否是明厨明卫。一般位于小区中庭位置的安静,树木多,空气好,视野稍差点。小区外围的房屋,视野开阔,采光充足,但噪音也大,灰尘多。最好晚上再去看一次,能发现白天疏漏的地方,顺便感受夜晚噪音大小。
九,遇到是装修好的二手房,就要看个人的喜好了。不喜欢那种装修风格,就不要买,因为拆除重装的费用,可是不低的。当然,要是特别喜欢那套房屋的户型,位置朝向,也可以买下。如果喜欢那种装修风格,买想下后不重新装修,而是直接入住。一定要留心墙纸脱落,地板起翘一类的现象。
十,看好了房屋,就让中介去和房东谈价。中介第一次给的价格,绝不是房东真实底价,否则,客户一砍价,就没法谈了。不要过早地把自己的心理价位透露出去,先咬着不松口。但要表现出你有十足的诚意,中介为了成交,才会积极和房主沟通。你如果表现地很一般,中介也不会尽心去谈价,万一后面你又不要了呢?房主那里,中介没法交差。十
一,对于房源,中介都有专人同房主联系的。特别是人在外地的房主,非常信 任中介,有的还签订了独家代卖协议。如果你私下去找房主,会冒一定的法律风险。房主会让你去找某某中介,一则他们也怕交易没有保障,二来,平日房屋的维护管理都是中介帮忙的,房主自然心存感激。就是房主愿意私下交易,最终的价格,很可能会比中介那里还高一些。十
二,写在《不动产权证》上的产权面积(包括了公摊面积,不含赠送面积),是过户时,缴纳各项税费的依据。电梯房的公摊比多层住宅和别墅的公摊大。一楼带花园的户型和顶楼带屋顶花园的户型,赠送面积最多,实得面积最多。十
三,和房主面谈签订合同之前,要查看《不动产权证》上面,房产的所有人。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共同所有的话,一定要确保所有人都到场或者有授权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询问小区的容积率,容积率越低,小区的户数就越少,总人口也越少,居住品质越高。签订合同时,定金的定字,必须要写正确。是确定的定,不是订立的订。一般约定先付一笔首款,房主打定金收条;然后 去办理过户手续,最后打尾款,房主出收尾款证明。
最近开了一家公司,在与别人谈生意的时候,经常需要签订合同,想问一下签订合同时的陷阱怎么避免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合同时的陷阱怎么避免这个问题的答案是:
如今,选择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国家鼓励创业政策的号召下,也加入到了创业的大军之中。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是在商业上,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存在经验不足的地方,还是会陷入很多商业bug中,尤其是商业合同上,很多陷阱一定要学会规避。
签商业合同的时候规避合同陷阱需要:首先自己研读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日期、签署单位、签署人以及详细条款等,只有先纵观全局的仔细读一遍,才知道其中的内容是什么,这是我们签商业合同的时候首先要做到的。
签商业合同的时候规避合同陷阱需要:自己度过一遍之后,先看一下其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是否有不公平待遇等等,这里面要详细的看清楚,并且告诉对方,自己有哪些不疑惑的地方,让对方来解释清楚。
签商业合同的时候规避合同陷阱需要:第三,要审核其中的合理的内容是否合法,主要是签署单位是否真实存在,签署人是否可以代表单位来行使签署权利,并且其中涉及到的地点和技术是否也是真实存在的,以上内容都需要我们去审查、核实,确定其真实性和正确性。
签商业合同的时候规避合同陷阱需要:自己确认后还不能完全规避其中的风险和陷阱,还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自己鉴定和审查。当然如果有朋友是这方面的专家或是从业者最好,可以帮助自己,站在双方的角度去考虑,并且给予你正确的指导,和客观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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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时应该避免哪些陷阱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3、付款约定。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5、质量标准。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7.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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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如何规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租房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如何规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租房客来说,好房东很重要,好房客也很重要,好的房客和房东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除此之外,在租房的过程中,预防被骗也是很重要的,一些没有正规资质的中介公司或个人在租房过程中,通过耍手段、设陷阱的方式租客,令其损失钱财,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骗术
一:骗取房屋租金黑中介公司往往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果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骗术
二:巨额差价一些不法中介会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骗术
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在这个骗局中,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骗术
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骗术
五:合同陷阱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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