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男女在结婚之前都会先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样能够避免结婚后发生什么财产方面的纠纷影响夫妻感情。那么你知道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交纳多少的费用吗?律图搜集了相关文章,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1)经济类公证:证明经济合同,按标的额0.3%-1%收取,最低200元。
(2)民事类公证:证明民事协议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300元;证明收养关系400-800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嘱,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证明、保管遗嘱20-300元;证明清点遗产400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400-2000元;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中止100-400元。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80-800元。
(4)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80-500元, 提存公证按标的额0.3%收取 , 最低100元 .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6)证明现场监督200-5000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的时候,根据不同的申请项目当事人需要交纳的费用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情况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若是各位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律图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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