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对于一些新兴植物的品种,所有人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但在具体进行申请的时候需要填写一份植物品种权申请分案请求书,当然普通人是不太清楚这个请求书是如何写的。那么,接下来,律图小编就围绕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分析,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品种权申请分案请求书的具体介绍如下:
此框由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填写
原案申请日
1、申请日
2、申请号
3、分案提交日
4、优先权日
5 、分申案请原案申请号
6、品种暂定名称(中英文)
7、品种所属的属或种的中文名称和拉丁文名称
8 、培育人
9、申请人
(代表)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在国(地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10、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电话和传真
11 、申请文件清单
(1) 分案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2) 说明书 份 每份 页
(3) 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份 每份 页
12 、附加文件清单
代理委托书
13、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14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二、填写注意事项
1、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印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名、地名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同时注明原文。
2、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或者自治区)、市、区、街道、门牌号码,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
4、本表第6栏品种暂定名称应按《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命名。
5、本表第8栏培育人应当是对申请品种的培育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培育人有两个以上的应自左向右依次填写,培育人排名不分先后。
6、本表第9栏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等。申请人有多个的,又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其中一个为申请人代表。代表人为单位还应当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7、本表第10栏,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填写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8、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正确填写本表第11、12栏,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将按实际收到的文件的数量逐项核实。
9、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的,在本表第13栏应盖代理机构公章。申请人未委托代理机构的,本表第13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应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10、培育人、申请人填写不下时,应使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11、本表纸张大小为A4(210×297mm),重量不低于70g/m2。提交时一式两份,不得折叠。
在充分阅读了植物品种权申请分案申请书的填写内容后,相信大家都清楚这份申请书的内容还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其中的每一项都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我们一定会尽快帮助你解决法律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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