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夫妻债务相关案例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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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杨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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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案例有:一方传销所负债务是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借款归还高利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是否负有举证责任?约定一方承担的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吗?等。

最新的夫妻债务相关案例

关于夫妻债务问题,现实中出现的纠纷是比较多,因此而产生的夫妻债务案例也是不在少数。一般通过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我们才能比较能够理解法律上的相关规定,下面,律图小编带来夫妻债务案例一个,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案情】

2012年5月份,被告徐某某(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第三者雷某某(女)购房向原告赵某某借款11万元,并同时出具一张借条。借款期间被告徐某某与被告左某某(女)是夫妻关系,2012年6月两人因第三者雷某某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均归被告左某某所有,协议未涉及该笔11万元的借款。后因原告一直追问徐某某还钱未果,遂向被告左某某追款,发现左某某与徐某某已经离婚,且被告左某某表示对该笔债务毫不知情。原告屡次要求徐某某还本付息均未果,原告赵某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任何一方不应以夫妻离婚为免责事由;另一种意见认为,虽然该债务是夫妻存续期间的所产生,但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其妻子并不知情,因此妻子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评析】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产或生活所产生的债务,该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知晓,并用于家庭开支,如果是大额债务还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予以认可。本案中被告徐某某向原告赵某某借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被告徐某某应按约定及时归还借款。由于被告徐某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致使本案纠纷的发生,被告应承担责任。被告雷某某虽未在借条上署名,但徐某某所借款项是用于为雷某某购房,雷某某是该笔借款的受益人,雷某某与徐某某同居生活期间财产混同,该笔借款系徐某某为与雷某某双方共同事务所借。故雷某某也应对借款承担偿还责任。被告左某某在借款债务发生时与徐某某是夫妻,后来协议离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理应共同偿还,但徐某某所借11万元是用于为第三者雷某某购房,而非用于左某某与徐某某夫妻共同生活,故左某某无需对该笔借款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债务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此时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责任的。因此根据上述案例的分析,要是夫妻一方为小三购买东西而借款欠债的话,那么此笔债务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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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一个同事想要咨询一下,关于最新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因为他想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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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
  摘要: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
  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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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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