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于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什么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
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涵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
主观方面
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倒卖土地使用权,为获取利益而为之。
客体
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资源属国家重要资源,该罪破坏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串通起来实施倒卖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倒卖”指非法转让、买卖。情节严重通常指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多次倒卖等。
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认定标准如下:主体方面: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目的。客体:侵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串通,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如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等情形。
若存在与他人恶意串通,未经合法程序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并符合上述情节严重标准,就可能构成此罪。需注意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确保司法认定准确公正。
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量刑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如下:根据《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比如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等情况。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在了解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什么构成之后,还需要知道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比如,此罪的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具体把握的,不同情节下的量刑幅度又有怎样的差异。这些拓展内容对于全面理解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至关重要。倘若您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在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方面还有其他困惑,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消除法律疑惑,明晰自身权益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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