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林大鹏律师
林大鹏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4.9分服务:194人
专家导读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法律上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哪些?

接下来的时日,是高考志愿的填写和考生等待通知书的时段。近几年来,常看到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发生,这涉及到姓名权各类的法律知识,今天律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法律上对姓名权的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律上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哪些?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姓名权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命名权

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在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因为名人奋斗的历史通常能给人以巨大的激励,人们爱屋及乌的心理使姓名成了名人的象征,因而姓名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商业价值。但是在具体人格权中,自然人姓名权的经济利益不仅与法人、商号的名称权相差悬殊,而且与自然人的其他人格权如肖像权等,也有很大的差距。姓名权的精神利益是其基本、最主要的利益。

三、侵权表现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

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以上就是律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姓名权的法律规定和侵权表现。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出现冒名顶替上学,盗用他人名号等行为。鉴于具体事件涉及的法律知识远比整理的法律常识复杂的多,建议当您遇到侵权行为时,需要寻求专业帮助,律图平台上有许多优质律师,欢迎大家在平台上咨询,我们的团队将为您竭诚服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律上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48****8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5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01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4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2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法律上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法律上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什么法有关?
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民法典》《户口登记条例》有关,任何人从出生时有名字时起,具有姓名权,不管是自己使用姓名还是许可他人使用都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公民成年之后,若是想要更改名字的,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哪些?
在《民法典》中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对于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从而有权依法决定、使用、或者是变更,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前提是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这样才能获得保护。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输入身份信息,知道姓名,能知道姓名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单方签字或盖章,另一方只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未亲笔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尚未成立,并未成立的合同,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即便未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依然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并非上述两种情形,且合同书仅经一方当事人签字,另一方只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未在合同上亲笔签名或盖章,该合同并未成立,不具备法律效力。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第三十四条 合同成立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第三十五条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第三十七条 合同书与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5、第三十八条 依国家计划订立合同
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关于孩子的监护人姓名怎么填写?
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如果父母都不在,就填爷爷,奶奶,或叔叔,婶婶等。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姓名权属于什么权利,姓名权具体包括哪些?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姓名权具体包括:1、改名权。2、姓名使用权。3、自我命名权。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法律上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