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分以下情形: 若企业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的,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企业提出加薪续约,劳动者拒绝。 若企业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的,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如原本双休变单休,工资不变,劳动者不续约。 若企业决定不续订劳动合同的,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是否可以选择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一般可以选择不续签,但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不过,若存在法定情形,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企业不能因合同到期直接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支付补偿金需分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提出不续签,且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但劳动者仍在单位工作,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单位有支付双倍工资等风险。
当探讨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时,除了基本规定,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如果是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企业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合同终止的,企业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导致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你对这些情况都清楚吗?若还有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等方面的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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