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何富文律师
何富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注意:1、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
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

在很多大型工程建设的时候,都会采取投标的方式选择工程建设公司,来完成工程的建设。在完成这一系列的工作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律图小编在下文浅要的分析一下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

1、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即招标人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时,规定对投标人做出承诺的期限。由于药品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如果招标人的承诺迟迟不能作出,将会极大地增加投标人的经营风险。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阶段,招标人在开标后三、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情况相当普遍。为了维护投标人的利益,必须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一般情况下,一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不需要90日。如果招标人采用比较成熟电子商务方式,在30日内完成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无什么困难。投标有效期一般规定为不宜超过90日,是因为采用手工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评标、定标的工作量很大,需要的时间较多。再加上不可预见的各种事项的影响,将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有必要的。

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者组织召开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大会,把所有招标人和投标人集中起来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使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所需要的时间大大缩短。

招标人虽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但只要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完成药品购销合同的签订,就无须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何法律责任。延长投标有效期极有可能给投标人造成损失,需要招标人给予补偿。所以,招标人对是否延长投标有效期应当十分慎重。尽管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 日完成评标和定标,如果能够合理利用时间,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同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招标人不一定必须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就是投标人完成投标的一系列工作需要的时间,这个时间是可以延长的,但也不能一直拖延下去,法律对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如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登录律图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这是很有帮助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0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6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视为自动投案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在主观上,犯罪嫌疑人要有真实的投案意愿,即不论出于何种动机犯罪嫌疑人本人必须具有自动投案的意志。 第二,在客观上,犯罪嫌疑人要有自动投案的客观表现,这是认定准备投案的关键。 1、从主观上讲,犯罪嫌疑人要有真实的投案意愿,即不论出于何种投案动机,犯罪嫌疑人本人必须具有自动投案的意志。 2、从客观上讲,犯罪嫌疑人要有准备投案的客观表现,这是认定准备投案的关键,如在投案自首之前准备钱物,妥善安排后事,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现场、抢救被害人等待警方到场等,当确有证据充分证明其有为投案而作准备的行为表现,才可认定准备投案。 3、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自动投案行为是因为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及时介人,犯罪嫌疑人将会实施向有关机关主动投案的行为。 4、上述要点必须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许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视为自动投案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在主观上,犯罪嫌疑人要有真实的投案意愿,即不论出于何种动机犯罪嫌疑人本人必须具有自动投案的意志。 第二,在客观上,犯罪嫌疑人要有自动投案的客观表现,这是认定准备投案的关键。 1、从主观上讲,犯罪嫌疑人要有真实的投案意愿,即不论出于何种投案动机,犯罪嫌疑人本人必须具有自动投案的意志。 2、从客观上讲,犯罪嫌疑人要有准备投案的客观表现,这是认定准备投案的关键,如在投案自首之前准备钱物,妥善安排后事,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现场、抢救被害人等待警方到场等,当确有证据充分证明其有为投案而作准备的行为表现,才可认定准备投案。 3、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自动投案行为是因为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及时介人,犯罪嫌疑人将会实施向有关机关主动投案的行为。 4、上述要点必须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许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视为自动投案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在主观上,犯罪嫌疑人要有真实的投案意愿,即不论出于何种动机犯罪嫌疑人本人必须具有自动投案的意志。 第二,在客观上,犯罪嫌疑人要有自动投案的客观表现,这是认定准备投案的关键。 1、从主观上讲,犯罪嫌疑人要有真实的投案意愿,即不论出于何种投案动机,犯罪嫌疑人本人必须具有自动投案的意志。 2、从客观上讲,犯罪嫌疑人要有准备投案的客观表现,这是认定准备投案的关键,如在投案自首之前准备钱物,妥善安排后事,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现场、抢救被害人等待警方到场等,当确有证据充分证明其有为投案而作准备的行为表现,才可认定准备投案。 3、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自动投案行为是因为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及时介人,犯罪嫌疑人将会实施向有关机关主动投案的行为。 4、上述要点必须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许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投标是什么意思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投标是什么意思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招投标中,投标书是什么意思?
投标书是投标单位在充分领会招标文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调查的基础上所编制的投标文书,是对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的响应和承诺,并同时提出具体的标价及有关事项来竞争中标。投标是国际是通用的较公平竞争的商业方式。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我朋友现在因为在外地购买钢材然后那个钢材的质量不怎么好所以打算对那个合同采取物理措施而且应该确定合同无效但是打算诉讼又不知道诉讼的有哪些时间限制所以想问一下确认合同无效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应该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来看。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是因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本身引起的法律后果是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因此,不管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也不管当事人何时提起确认之诉,人民法院都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确认判决,而不能以请求确认之诉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请求,否则,岂不是使无效合同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4) 从诉讼时效法律功能来看。诉讼时效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规定,其保护的对象是合法民事权利,而无效合同本身具有违法性,不应受到保护。由于无效合同本质上具有违法性,从维护合法秩序的需要出发,当事人应有权在任何时候针对违法的无效合同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如果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受时效限制,则经过一定的时间以后,无效合同不能得到无效确认,违法合同将可能变成合法的合同,违法利益也将可能变成合法利益,这显然是不符合立法的宗旨和目的的,也与法律秩序的形成相矛盾。 综上笔者认为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之规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4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确认婚姻无效时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当事人依行政程序主张无效应注意以下的问题:
1、出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不符合法定要件而予以登记的,当事人有依行政程序主张无效的请求权。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驳回请求时,当事人可以依照行政复议程序申请复议,也可依诉讼程序提起行政诉讼。
2、当事人的结合并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不能依行政程序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应由诉讼程序处理。
3、出于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不符合法定要件而予以登记的,当事人不应被赋予依行政程序主张婚姻无效的请求权,而只能作为事实和证据的来源,在当事人主动要求纠正错误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查明属实后,应依职权撤销结婚登记,宣布婚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结婚登记制度的严肃性。
(二)当事人依诉讼程序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人民在判决婚姻无效时,应同时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一并处理,与确认婚姻效力不同的是,子女和财产等问题的处理,既可采用判决的方式,也可采用调解的方式。
2、人民在审理有关扶养、继承等案件过程中,如发现属于无效婚姻的,应当依职权确认其婚姻无效,并在判决中予以宣告。由于婚姻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能否以配偶的身份行使权利的问题,因而,即使有请求权人并未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请求,人民也应当主动地否认违法婚姻的取力。
3、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应当以判决的方式结案。无论确认为婚姻无效,或是驳回原告请求确认婚姻有效,都应以判决的方式而不应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因为,法律规定的有关婚姻成立的要件是强制性的规范,当事人之间的结合是否具有婚姻的效力,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依法认定,不能依据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定。
4、在处理有关婚姻效力纠纷的案件时,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应均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
我朋友和他老公红结婚几年了 现在却被说是无效婚姻 想问一下无效婚姻是什么意思 如何申请无效婚姻的确定
[律师回复]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下面为您详细解答无效婚姻如何申请。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投标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投标保证金(bid security)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教育地产投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教育地产 教育地产是由教育部门根据每年片区入学生源划分出来的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里学生可以通过享受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这种范围里的物业房产,叫做教育地产。 购买的教育地产应注意的事项 1、熟悉所在区教育的学区范围 家长们要多登录各区教育系统网站,查询了解目标学校具体的学区范围,并适时留意各个学校的学区变动; 2、摸清各个学校对学位的特别规定 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的学校学位越紧张,各个学校细则大不同,有的学校学位实行排名制,有的则优先入户时间,所以目标学校对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必须事先打探清楚。 3、学位占用规定要熟悉 根据有关规定,学位房的学位占用有限制:小学在6年内不能使用,而中学在3年内不能使用。也就是说,如果“两孩”的年龄差在6岁以内,小学学位是不能一起使用的。 买房如何有学位 1、在购买二手学位房的时候,如果户籍地址已有常住户口存在,户口迁移这一过程必须要在交易结束前完成;现通行的做法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交房之后办户口迁移,逾期每天交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鉴于户口已迁走、学位仍被占用的情况偶有发生,置业者需搞清楚该房学位是否已被占用。 3、每年招生都会有部分“不完全房产”者,即房产证业主除了小孩的父母还有其他人,这样的房产属于不完全房产,只有当不完全房产满足唯一房产、人户一致的条件,业主子女才能入读对口小学。 4、此外,适龄儿童居住地的房产是父或母的,适龄儿童与父或母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口与房产地址相同,户主也是父或母才能享受地段生待遇,当户口地址与住地不一致时,则要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学位。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4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教育地产投资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教育地产的注意事项 1、购买教育地产不要急躁,也不要盲目随大流,要“早打算、长期淘、莫扎堆”,开启长期淘房模式。 买教育地产最好在孩子要上某所学校前几年就开始关注,千万不要等到孩子快入学了,才火急火燎的去购买教育地产。教育地产的购买免不了一个“淘”的过程。选择周边的正规中介,及时掌握教育地产房源信息。 教育地产资源特殊,它和学校教学质量和教育地产的供求关系紧密联系,学校质量越好,教育地产的价值越高,越抢手。与其在高峰期扎堆购买,不如在相对的淡季出手,选择余地大,谈判空间也会大些。每年的9月开学后到农历新年之间,教育地产的热度会有所“降温”,这个时候如果有看中的教育地产,出手购买则可以避开高峰,选到价格更适合的房子。 2、购买二手教育地产的家长须谨慎 如果您购买的房子是二手房,请先做好调查。在购买二手教育地产的时候,一定要在付清全额房款之前确保房主的户口已经迁出。在购房合同里必须写清楚,卖方保证房子从来没有孩子落户于此,没有孩子落户过,才可以保证名额一定没有被用过,您的孩子可以在这里上学。并且以当年学校所在区教育局公布的对口信息为准。 要多方考量打听学校所在区域的动态情况。实地查看该区域是否有重大的城市建设规划,楼盘是否纳入了旧城改造的范围,通过校方了解学位和生源是否匹配。 3、查明房屋的真正所属区域,不能只从位置上判断。 即使学校就在小区隔壁,也应当落实其归属的学校范围,家长可以通过各区的教育局进行查询,核实后再行购买。 家长在为孩子购买教育地产时,最好购买双教育地产,省去小升初择校的烦恼。比如购买周边小学、中学都有的房子,且小学和中学的教学质量都不错,这样的小学、初中双教育地产子,中学阶段的摇号可能使孩子划分到区域内较远的学校,家长一定要注意核实,如果确认中学也是名校,千万不要轻易错过。 有专家提醒,现在很多新楼盘引进外地名校,家长们要分清该学校是民办的还是公办的,如果属民办而该区域暂时没有配套公办学校,这种情况可能不符合教育政策,购买有风险,家长最好去教育局问清情况;但如果是引进公办的学校,教育局是赞成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的,看准合同后可买,没问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招投标纠纷 > 投标有效期是什么意思,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的问题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