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完

最新修订 |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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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文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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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职即可收到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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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离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完

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

二、试用期工资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期的工资和正式员工的工资还是有差距的,但是不能少于正式员工的百分之八十,而且试用期劳动者离职的时候必须把工资一并结算清楚发放给劳动者。若还有其他问题,小编建议登录律图平台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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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不包括一般的入职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本人注:单位必须要有第三方培训机构向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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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离职后,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和合同或单位常规工资水平计算,包括所有薪酬项目、未休假报酬、加班费用和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除。其他福利待遇也应结算。结算时间可能因单位而异,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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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薪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内离职员工需提前三天提交书面通知,解除劳务关系后,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一次性支付全部薪资。薪资计算依据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或正式员工工资标准,包括试用期工作天数及解雇当日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按企业规定和实际情况结算。如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20%的费用。如遇拖欠工资,职员可依法申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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