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如果之前是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的话,此时也不是一定要将女方户口迁走,但一般情况下女方都是会将户口迁走的。那究竟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
户口,通常称之为户籍。《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口一词的解释是:“住户和口的总称,户有户主,户内每一成员(即人)称一口”。户口指的是户数和户内的人口数。
离婚后女方迁出户口的程序如下: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当事人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其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依婚姻法对女方的特殊保护规定而提出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抗辩的,应当举证证明:
(一)、解除婚姻关系主张的提出是在女方怀孕、分娩或中止妊娠等特定时期内;
(二)、不存在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情况。
婚姻法根据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规定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堕胎后的妇女,在一定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适用该规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条件:
1、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女方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的6个月内的期间之内;
2、限制的主体只能是男方,即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或双方自愿离婚的,不受限制;
3、限制的权利是男方的诉权,而不是剥夺其诉权,期限一旦届满,其离婚诉权自行恢复;
4、在特殊情况下,如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仍然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
所谓确有必要,一般是指男方提出离婚是因为双方确有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紧迫的事由,男方坚持要求离婚,如不及时受理,会造成矛盾激化,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此时,法院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但是否准予离婚。仍应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关于离婚后女方迁户口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女方此时可以将户口迁回原来的户籍地,也可以在生活的地方重新立户。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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